鞍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2批)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18-12-1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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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2批2018年12月14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10000201812050026 沙河镇关山洗煤厂在厂内倾倒大量鞍钢的工业固废。固废内含有盐酸,产生刺激性气味,且扬尘严重扰民,并严重污染地下水。 立山区牵头办理,鞍钢集团、市水利局协办 大气,水,土壤 经调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6日,经立山区环保局现场核实情况,信访投诉地块为鞍山宏源仓储有限公司,租用灵山洗煤厂厂地,营销鞍山钢铁集团产生的瓦斯泥,该企业2018年12月1日在鞍山钢铁集团购买的瓦斯泥存于该场地(合同起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月10日),鞍山钢铁集团在瓦斯泥出厂时含水量较大,通过火车运输至该企业,用货车往外运输,瓦斯泥含水分较大,在装卸瓦斯灰时存在轻微扬尘现象,现场无异味,该企业经营方式为瓦斯泥入场后,立即装车运输,对地下水和土壤未产生污染,距离最近居民直线距离约2公里。
基本属实 已办结。
立山区工作协调组责令该企业于2019年5月1日前,建设封闭厂房,厂房地面硬覆盖并做好防渗处理,在未建成厂房前,采取铺设塑料等简易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并做到日产日清,禁止瓦斯泥在该场地长期存放。
2 X210000201812050030 沙河镇铁塔路安特磁材厂,排放含有盐酸的气体,异味扰民。 立山区 大气 2018年12月6日,经立山区环保局现场核实情况,此信访投诉案件与“回头看”鞍山市工作协调组转办立山区的第三十批,受理编号X210000201812030119是重复案件,该企业为鞍山市环保局审批项目,生产原料为氧化铁,主要生产工艺为氧化铁和炭酸锶混合经过高温处理产生成品,加热方式为天然气,成品出料口设集气罩引风入除尘系统,氧化铁储存仓设有布袋除尘器,尾气经过旋风除尘器初步除尘后,进入水浴除尘器净化,在进入喷淋塔洗涤净化后,经过30米排气筒排出,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在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中不涉及酸性物质,无异味,且距离最近居民直线距离2公里。 不属实 已办结。
3 X210000201812050078 沙河镇灵山村灵山洗煤厂,厂内堆放大量鞍钢工业固废,粉尘污染严重,异味扰民,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立山区牵头办理,鞍钢集团、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协办 土壤,水,大气 2018年12月6日,经立山区环保局现场核实情况,此信访案件与“回头看”鞍山市工作协调组转办立山区第三十批,受理编号X210000201812030118和第三十二批,受理编号X210000201812050078重复案件,信访投诉地块为鞍山宏源仓储有限公司,租用灵山洗煤厂厂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主要营销鞍山钢铁集团产生的瓦斯泥,根据鞍钢瓦斯泥出厂监测报告显示,成分中主要含铁30%、炭20%,不含盐酸及其它危险废物,该企业2018年12月1日在鞍山钢铁集团购买的瓦斯泥存于该场地(合同起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月10日),鞍山钢铁集团在瓦斯泥出厂时含水量较大,通过火车运输至该企业,企业用货车往外运输,瓦斯泥含水分较大,在装卸瓦斯灰时存在轻微扬尘现象,现场无异味,该企业经营方式为瓦斯泥入场后,立即装车运输,对地下水和土壤未产生污染,距离最近居民直线距离约2公里。 基本属实 经“回头看”立山区工作协调组研究决定,责令该企业于2019年5月1日前,建设封闭厂房,厂房地面硬覆盖并做好防渗处理,在未建成厂房前,禁止购买的瓦斯泥在该场地存放。该案已办结
4 X210000201812050088 王石镇东腰村村民潘某某盗伐油松357棵、落叶松216棵,且不执行法院判决将该处林地恢复原状。现在村民盗伐林木严重,已有3000多棵油松、2000多棵落叶松被盗伐。 海城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海城市林业局会同海城市法院及王石镇政府核查,2013年7月1日潘某某因涉嫌犯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9月18日由法院判定逮捕,2015年5月11日由海城市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但法院判决时未判决将该地恢复原状。
王石镇东腰村七组(达子沟)沟里,有一片落叶松林大约2000棵左右,由国营什司县林场种植、所有,有林场护林员巡逻、看护,未见砍伐,没有举报人所称3000多棵油松林。海城市林业局对潘某某盗伐油松地块及周围进行了勘察,现场为梨树园,梨树树龄有10年生左右,现场没有发现砍伐油松及落叶松的伐根。
基本属实 已办结
海城市林业局下一步将加大对森林资源的巡查与监督、防患于未然,避免违法砍伐林木事情发生。
5 X210000201812050090 大孤山村鞍山市博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和林地500亩,建设大型滑雪场,破坏生态环境。 铁东区 生态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鞍山市博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租赁铁东区大孤山街道大孤山村汤6C地块开展农业及农作物、花卉种植等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270亩。该土地属性为耕地(非基本农田)。经实地勘查,没有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林地及扩占行为,根据鞍山市特殊气候条件,秋季收割后,该公司利用冬季农闲休耕期间,在承租的土地内利用人工造雪技术覆盖人造雪开展冰雪娱乐活动(面积约60亩)。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耕种期,该经营者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的耕地复垦为耕地。该公司目前经营项目符合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6 X210000201812050098 鞍山市公园1号附近一建筑垃圾场倾倒有大量脱硫灰、污泥和其他工业危废,污染严重。 市环保局牵头办理,铁东区、市住建委、鞍钢集团协办 土壤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3日,鞍山市环保局组织鞍山市住建委、鞍钢集团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公园1号附近排岩场地内存放有建筑垃圾约50万立,脱硫灰约10余万立,未发现污泥和其他工业危险废物。脱硫灰为工业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为鞍钢集团,于2018年4月至9月堆放。2018年5月,鞍山市环保局曾接到鞍矿公司东鞍山分公司月明山排岩场扬尘污染的群众举报。经鞍山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临时堆放场由于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针对违法问题鞍山市环保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进行了整改。2018年10月以来,该场地未再接收建筑垃圾、脱硫灰等任何固体废物。



基本属实 已办结
7 X210000201812050101 西平林场顾某某、张某某在柳树沟和于坨交界处盗伐松树850多棵,造成西平林场生态大面积破坏。举报人今年5月向台安县林业局反映无果。 台安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台安县森林公安局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西平林场顾某某、张某某没有在柳树沟和于坨交界处盗伐松树,现场未发现植被破坏。
台安县林业局在2018年5月份从未接到该信访问题的举报。
不属实 已办结
8 X210000201812050091 辽宁省全省污水、污泥处理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拖欠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市住建委、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分别办理,市环保局协办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鞍山市区概况:鞍山市财政局已将污水、污泥处理费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并于年初下达了预算指标。截止目前,鞍山市财政局按照年初预算已拨付各家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泥处置中心1月-7月的运行费,由于2018年鞍山市本级财政资金异常紧张,存在拖欠各家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中心运行费的情况。根据鞍山市环保局对各污水处理厂的监测结果,处理后出水达标排放排。
鞍山海城概况:海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6个,其中4个由海城市财政拨付污水处理费,其他2个污水处理厂由所在镇区财政负责拨付污水处理费。6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均运送至海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未产生处置费用。有4家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已全部拨付,无拖欠,处理后出水达标排放。另外,海城渤海环境工程公司污水处理费存在拖欠,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南台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阶段未交付。
鞍山台安概况:台安县污泥处理中心正在建设中,台安县污水处理费收支纳入县财政预算,目前纳入台安县财政预算的只有污水处理费。2017全年收取污水处理费219万元,当年拨付污水处理站308万元。2018年财政预算中,2018年污水处理费收入计划200万元,全部用于污水处理站支出。台安桑德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台安县污水处理站)自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11月21日止,台安县政府欠付污水处理费241.620185万元。经自动监测数据及检测数据显示,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
鞍山岫岩概况:经查岫岩县污水处理厂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并没有发生拖欠费用情况,其出水水质经检测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泥运至岫岩县垃圾填埋场。
基本属实 已办结。
鞍山市财政局下一步将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在年底前解决一部分欠款,剩余部分于2019年一季度前予以解决。
海城市欠拨海城渤海环境工程公司422万元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拨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