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政府项目的交工、结算工作,明确责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施工企业保驾护航的建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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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福有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政府项目的交工、结算工作,明确责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施工企业保驾护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涉及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的工作如下:

针对在第一条提出的项目已竣工,但交工工作很难进行问题,如高新区的忠新堡一期和经济开发区的民馨园小区。小区验收特别是消防验收问题我办领导一向高度重视,为此,在2018年5月15日上午还专题召开了全市回迁房消防验收工作协调推进会。市消防局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帮助各区、开发区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市政府就民馨园消防设施丢失、损坏问题也曾开过专题会议,市城投公司、经开区管委会、三冶公司、监理公司参加会议,根据会议要求,以上单位到现场对该小区进行细致排查,排查后三冶公司已对丢失、损坏的消防设施做出工程预算,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筹措资金对消防丢失、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对于消防设备丢失损坏的资金问题,按照2012年9月6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市消防局《关于为全市回迁房项目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手续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要求,一是验收主体在各区;二是“缺什么补什么”;三是所需工程款进入工程决算。

针对在第一条提出的劳动路BT项目至今未交工、未结算问题。由于该项目工程未全部完成,目前正在施工收尾工程,因此无法申报工程决算。但是,我办帮助企业积极想办法,多次到市财政局协调,并于2018年2月报送该项目消防恢复工程的最高限价,待限价出来后,市财政局拟拨付部分资金尽快完成收尾工程。

针对第二条提出的忠新堡一期项目已竣工,但设变、签证工作很难进行问题。我办与高新区进行沟通了解,高新区回迁房项目的工程决算是由管委会直接委托给市创新公司进行决算评审,由于忠新堡一期是交接的项目,所以高新区对之前在城投公司管理期间的工程设变、签证无法核量,还需施工方联系交接前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确认。

针对第五条提出的因未交工,不论是否投入使用都存在看护问题,如忠新堡一期和民馨园项目。可以在工程决算中上报看护费用。

针对第六条提出的因为未结算,导致施工企业无法进行成本核算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回迁房工程决算工作,并对各区、开发区具备条件、申请决算的工程项目第一时间报送市财政进行委托。特别是在5月初,我办还专门下发文件到各区、开发区,督促尽快上报完工项目的工程决算,提高效率缩短流程。同时,我办已将拟决算后的差额工程款预估额报送市财政,提前做好资金储备,待决算后,立即支付施工单位决算后的差额工程款。

针对第七条提出的部分项目欠款问题。太平大队小区道路工程167万元,按合同约定已拨付133.6万元,目前正在决算,决算完成后拨付剩余款项;前峪小区环境工程款63万元,目前已报送市财政局决算;人民公园南小区合同额85万元,已拨付34万元,目前施工单位尚未报送决算,应抓紧时间上报决算,我办也将积极配合,尽快完成决算工作。

二、涉及鞍山市财政局的工作答复如下:

经核实,太平大队小区道路工程和兴业环城大道项目中介机构目前正在审核,尚未出评审报告,市财政局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力争解决形象出报告的问题。其他项目评审资料尚未送达市财政局。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住建委等部门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深入研究没有造表手续、无施工合同、严重超概算等问题项目结算的解决办法,待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尽快组织评审。

三、涉及鞍山市住建委的工作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大庆街道路排水工程,我们已经进行了深入研究,积极对缺少竣工资料的项目出具相关证明;对无法继续施工的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来完成对三冶公司工程款支付和项目决算。其他类似工程也可以按同样办法进行推进。

四、涉及铁东区的工作答复如下:

经我区了解,该两个小区全部于2013年之前竣工,2013年之前回迁房小区建设由市开发办进行管理,小区建设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向市开发办上报结算材料,进行结算。

五、涉及立山区的工作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几个例子中关系到立山区政府项目工程的有太平大队小区道路工程167万元,立山区危房指挥部调查得知该工程未审批通过。待工程财政审批通过,资金到账后立刻进行结算支付。

六、涉及高新区的工作答复如下:

高新区负责达七、调军台二个回迁项目和弘盛一个保障房项目,总建设面积46.53万平,67栋楼,总计6040户。达七回迁房项目2013年9月开工,2016年12月底竣工;调军台回迁房项目2013年10月开工,2016年12月底竣工;弘盛小区2013年10月开工,2017年11月底竣工。

根据市政府要求尽快解决回迁户、低保户多年上不了楼及住房难的问题,我们于2016年底安排了达七、调军台两个项目进户,在2017年12月安排了弘盛小区进户。

上述三个项目都是在来不及办理竣工手续的情况下先安排进户的。在百姓进户后我们就开始办理各项竣工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共计25项,其中难度较大的是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档案验收。于是,我们就先从消防验收办起,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住户进户后私自拆除、破坏消防设施,还有消防设施、电缆、配电柜、开关丢失问题,这些现象和问题阻碍了消防验收工作。我们已经陆续办了一年,也没有通过验收工作,还一直在整改中。但是有的整改难度太大了,比如百姓私自将房间内的消防烟感报警器拆除了,我们想进到老百姓家里重新安装难度很大,因此没有办法办理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目前,我们将采取一切措施,力争早日解决上述问题。

七、涉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答复如下:

民馨园小区位于人民路南、解放西路西,占地面积为16386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0196平方米,37栋20层。市城投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管理,2013年6月民馨园小区回迁入住。2013年11月依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由市城投公司移交给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2014年11月民馨园小区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及检测完成,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五年来,由于消防设施丢失、损坏严重,设备未及时进行维护,无法正常运行。市政府对该问题开专题会议,赵余富市长主持会议,市城投公司、经开区管委会、三冶公司、监理公司参加会议,根据会议要求,以上单位到现场对该小区进行细致排查,排查后三冶公司已对丢失、损坏的消防设施做出工程预算,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筹措资金对消防丢失、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政府项目的交工、结算工作,明确责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施工企业保驾护航的建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07

于福有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政府项目的交工、结算工作,明确责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施工企业保驾护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涉及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的工作如下:

针对在第一条提出的项目已竣工,但交工工作很难进行问题,如高新区的忠新堡一期和经济开发区的民馨园小区。小区验收特别是消防验收问题我办领导一向高度重视,为此,在2018年5月15日上午还专题召开了全市回迁房消防验收工作协调推进会。市消防局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帮助各区、开发区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市政府就民馨园消防设施丢失、损坏问题也曾开过专题会议,市城投公司、经开区管委会、三冶公司、监理公司参加会议,根据会议要求,以上单位到现场对该小区进行细致排查,排查后三冶公司已对丢失、损坏的消防设施做出工程预算,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筹措资金对消防丢失、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对于消防设备丢失损坏的资金问题,按照2012年9月6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市消防局《关于为全市回迁房项目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手续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要求,一是验收主体在各区;二是“缺什么补什么”;三是所需工程款进入工程决算。

针对在第一条提出的劳动路BT项目至今未交工、未结算问题。由于该项目工程未全部完成,目前正在施工收尾工程,因此无法申报工程决算。但是,我办帮助企业积极想办法,多次到市财政局协调,并于2018年2月报送该项目消防恢复工程的最高限价,待限价出来后,市财政局拟拨付部分资金尽快完成收尾工程。

针对第二条提出的忠新堡一期项目已竣工,但设变、签证工作很难进行问题。我办与高新区进行沟通了解,高新区回迁房项目的工程决算是由管委会直接委托给市创新公司进行决算评审,由于忠新堡一期是交接的项目,所以高新区对之前在城投公司管理期间的工程设变、签证无法核量,还需施工方联系交接前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确认。

针对第五条提出的因未交工,不论是否投入使用都存在看护问题,如忠新堡一期和民馨园项目。可以在工程决算中上报看护费用。

针对第六条提出的因为未结算,导致施工企业无法进行成本核算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回迁房工程决算工作,并对各区、开发区具备条件、申请决算的工程项目第一时间报送市财政进行委托。特别是在5月初,我办还专门下发文件到各区、开发区,督促尽快上报完工项目的工程决算,提高效率缩短流程。同时,我办已将拟决算后的差额工程款预估额报送市财政,提前做好资金储备,待决算后,立即支付施工单位决算后的差额工程款。

针对第七条提出的部分项目欠款问题。太平大队小区道路工程167万元,按合同约定已拨付133.6万元,目前正在决算,决算完成后拨付剩余款项;前峪小区环境工程款63万元,目前已报送市财政局决算;人民公园南小区合同额85万元,已拨付34万元,目前施工单位尚未报送决算,应抓紧时间上报决算,我办也将积极配合,尽快完成决算工作。

二、涉及鞍山市财政局的工作答复如下:

经核实,太平大队小区道路工程和兴业环城大道项目中介机构目前正在审核,尚未出评审报告,市财政局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力争解决形象出报告的问题。其他项目评审资料尚未送达市财政局。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住建委等部门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深入研究没有造表手续、无施工合同、严重超概算等问题项目结算的解决办法,待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尽快组织评审。

三、涉及鞍山市住建委的工作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大庆街道路排水工程,我们已经进行了深入研究,积极对缺少竣工资料的项目出具相关证明;对无法继续施工的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来完成对三冶公司工程款支付和项目决算。其他类似工程也可以按同样办法进行推进。

四、涉及铁东区的工作答复如下:

经我区了解,该两个小区全部于2013年之前竣工,2013年之前回迁房小区建设由市开发办进行管理,小区建设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向市开发办上报结算材料,进行结算。

五、涉及立山区的工作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几个例子中关系到立山区政府项目工程的有太平大队小区道路工程167万元,立山区危房指挥部调查得知该工程未审批通过。待工程财政审批通过,资金到账后立刻进行结算支付。

六、涉及高新区的工作答复如下:

高新区负责达七、调军台二个回迁项目和弘盛一个保障房项目,总建设面积46.53万平,67栋楼,总计6040户。达七回迁房项目2013年9月开工,2016年12月底竣工;调军台回迁房项目2013年10月开工,2016年12月底竣工;弘盛小区2013年10月开工,2017年11月底竣工。

根据市政府要求尽快解决回迁户、低保户多年上不了楼及住房难的问题,我们于2016年底安排了达七、调军台两个项目进户,在2017年12月安排了弘盛小区进户。

上述三个项目都是在来不及办理竣工手续的情况下先安排进户的。在百姓进户后我们就开始办理各项竣工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共计25项,其中难度较大的是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档案验收。于是,我们就先从消防验收办起,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住户进户后私自拆除、破坏消防设施,还有消防设施、电缆、配电柜、开关丢失问题,这些现象和问题阻碍了消防验收工作。我们已经陆续办了一年,也没有通过验收工作,还一直在整改中。但是有的整改难度太大了,比如百姓私自将房间内的消防烟感报警器拆除了,我们想进到老百姓家里重新安装难度很大,因此没有办法办理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目前,我们将采取一切措施,力争早日解决上述问题。

七、涉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答复如下:

民馨园小区位于人民路南、解放西路西,占地面积为16386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0196平方米,37栋20层。市城投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管理,2013年6月民馨园小区回迁入住。2013年11月依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由市城投公司移交给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2014年11月民馨园小区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及检测完成,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五年来,由于消防设施丢失、损坏严重,设备未及时进行维护,无法正常运行。市政府对该问题开专题会议,赵余富市长主持会议,市城投公司、经开区管委会、三冶公司、监理公司参加会议,根据会议要求,以上单位到现场对该小区进行细致排查,排查后三冶公司已对丢失、损坏的消防设施做出工程预算,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筹措资金对消防丢失、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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