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忠: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对我市城市绿化建设提出了中肯的建议。现就您提出的“关于绿化美化铁东区汇园大道山水居至东景美林道路东侧荒地的建议”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对于您提出的市、区政府要重视街道荒地的绿化美化工作,明确责任,做好方案,尽快实施,跟上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步伐的问题。我委有专门部门负责该项工作,每年9月份向市政府上报第二年城市绿化项目,政府审议通过后第二年组织实施。
二、对于您提出“市住建委有关部门要将这段宽近10米,长约800余米的荒地,通过科学栽植银杏和部分灌木(灌木最好选择小桃红),栽植银杏标准胸径5厘米为宜。”的问题。我们已于2017年底将我市绿化工程断点项目(包括您提出的项目)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已审议通过,我委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该地块绿化设计为现有种植池沿南北纵向排列,采用满载金山绣线菊形式,其余规则式的种植池,采用国槐+榆叶梅球(小桃红)/紫丁香+金山秀菊的形式。依据您的提议我们已将设计修改为“国槐改为银杏”。但修改后会存在以下问题,造价基本不变,景观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主要原因:国槐胸径为10-12厘米,树高4-4.5米,冠幅3-3.5米。修改后银杏胸径为7-8厘米,树高3-3.5米,冠幅1.5-2米。
三、针对您提出“我市街路绿化,要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要选择生长表现出色,绿化与美化效果俱佳,抗风性、抗污染性和抗病虫害能力较强的树种。我市可选择的绿化树种应以银杏、枫树(九角、五角),杨树(新疆杨)、国槐等为主,栽植树木标准胸径5厘米为宜。”我市在绿化招标中已采纳。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