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鞍山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各项重点任务,健全制度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平台渠道,加强数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现将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2018年,鞍山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政务公开《条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体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五个关键环节入手,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
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9条;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83条。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企业和群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鞍山市财政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4、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5、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鞍山市财政局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完成提案办理19件,其中人大11件,政协8件,满意度均为100%。财政系统共办理“民心网”群众诉求及政策咨询11件,凡评星件均为五星件,其中1件被评为20星,按时反馈率100%、优秀率100%。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全面,及时性相对滞后。需要加强这方面工作,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改进措施
今后,鞍山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中主要完善财政局网站建设,就拓宽信息渠道、更新图片、内容、格式等方面不断改进,并向其他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高水平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鞍山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