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新闻发布会。
3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新闻发布会。通过解读,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为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美丽鞍山打下良好基础。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表明我国已经将土壤环境安全建设纳入依法治国总体构架。此法在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为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确立了国家层面土壤环境目标,即到2020年,将使我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使我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保证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为打赢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切实保护土壤污染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压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制定印发《鞍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该项普查工作将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与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协调相关部门完成用地准入和污染地块管理工作。强化源头预防,将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纳入市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并督促重点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
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以“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为原则,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让全社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知此法。将对土壤污染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对土壤污染问题做到发现及时、严惩到位、震慑有力。严守土壤环境质量的底线,把好用地准入关,无论是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都要禁止污染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同时要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