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07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方案,负责人防指挥所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

(五)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八)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九)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十)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

(十一)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5532116

传真:5581266

工作时间: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26号

邮政编码:1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