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信息来源: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

2019年1月8日,由市工信局起草,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鞍委办发[2019] 1号)。这份文件,是我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东北三省和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会上公布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

《若干政策措施》详细梳理了近年来我市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体现了我市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中重点把握民营经济的“短板在哪里、优势在哪里、新动能在哪里”的调研成果,集中针对民营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资金、人才、环境、税费负担和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将资金支持和措施支持相结合,形成互补,合力推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共包括五大部分,50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多点支撑民营经济发展

涉及资金、人才、创新等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

(一)在资金方面。设立科技小巨人种子项目奖励资金;设立民营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建立民营上市公司风险缓释基金;鼓励开展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加大融资担保工作力度;推广“助保贷”和“税融通”等服务模式扩大融资业务;设立企业应急转贷扶持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用足用好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政策和再贴现政策;化解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

(二)在人才方面。实施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工程,对民营企业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民营企业组建技能大师工作站;积极开展“双元”培育试点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全职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民营企业实行引进人才评审直通车制度;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培养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全职引进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

(三)在创新方面。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水平,鼓励院士来鞍参与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支持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对获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和辽宁省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给予奖励;鼓励 “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

二、多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共包括5条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鼓励企业参与军民融合;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央企集团产品配套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发展都市经济、冰雪经济和康养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现有商品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做大做强西柳纺织服装市场、南台箱包市场、市区花卉市场和宠物市场、岫岩玉器市场、钢铁交易市场,释放市场潜能。

三、优化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共包括11条具体措施。继续完善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企业家接待日,畅通民营企业诉求通道;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互联网+政务”;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行为;降低用地用能成本;降低企业同工成本;发挥政府采购支持自用。

四、健全体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共包括4条具体措施。成立市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委员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对全市规上、限上民营企业实行“客户经理”服务制,对民营企业的项目实行“项目管家”制;支持民营企业组建各类协会;运营好鞍山企业之家网络平台。

五、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

共包括3条具体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强令企业停工、停产或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处置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涉法问题。

六、保障措施

共包括3条具体措施。加强督察考核,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梳理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协调性,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宣传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下一步,市工信局(民营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快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信息来源: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06-25

2019年1月8日,由市工信局起草,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鞍委办发[2019] 1号)。这份文件,是我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东北三省和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会上公布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

《若干政策措施》详细梳理了近年来我市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体现了我市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中重点把握民营经济的“短板在哪里、优势在哪里、新动能在哪里”的调研成果,集中针对民营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资金、人才、环境、税费负担和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将资金支持和措施支持相结合,形成互补,合力推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共包括五大部分,50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多点支撑民营经济发展

涉及资金、人才、创新等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

(一)在资金方面。设立科技小巨人种子项目奖励资金;设立民营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建立民营上市公司风险缓释基金;鼓励开展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加大融资担保工作力度;推广“助保贷”和“税融通”等服务模式扩大融资业务;设立企业应急转贷扶持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用足用好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政策和再贴现政策;化解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

(二)在人才方面。实施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工程,对民营企业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民营企业组建技能大师工作站;积极开展“双元”培育试点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全职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民营企业实行引进人才评审直通车制度;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培养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全职引进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

(三)在创新方面。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水平,鼓励院士来鞍参与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支持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对获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和辽宁省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给予奖励;鼓励 “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

二、多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共包括5条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鼓励企业参与军民融合;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央企集团产品配套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发展都市经济、冰雪经济和康养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现有商品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做大做强西柳纺织服装市场、南台箱包市场、市区花卉市场和宠物市场、岫岩玉器市场、钢铁交易市场,释放市场潜能。

三、优化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共包括11条具体措施。继续完善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企业家接待日,畅通民营企业诉求通道;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互联网+政务”;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行为;降低用地用能成本;降低企业同工成本;发挥政府采购支持自用。

四、健全体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共包括4条具体措施。成立市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委员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对全市规上、限上民营企业实行“客户经理”服务制,对民营企业的项目实行“项目管家”制;支持民营企业组建各类协会;运营好鞍山企业之家网络平台。

五、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

共包括3条具体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强令企业停工、停产或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处置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涉法问题。

六、保障措施

共包括3条具体措施。加强督察考核,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梳理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协调性,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宣传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下一步,市工信局(民营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快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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