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铁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8-12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办事机构,在区长、分管区长领导下负责区政府确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贯彻落实;负责对政府工作任务、部门工作目标、会议决定事项等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准确地向区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决策依据,保证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协调与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之间的工作;会同区委办协助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负责与市应急办保持沟通联系,协调全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关于政府新闻发布方面的联络协调;负责机关建设综合评比有关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范性、决策性文件的起草、核稿、校对、送审、会签、印发、存档等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的文电收发、传阅、回收、保密、印信管理及其他相关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各类政务信息,办理下级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经验材料等文字综合工作;根据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重大课题调研活动,提出政策建议或实施方案;负责《铁东政讯》的编辑、印刷等工作。

(六)负责办理和答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提案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会议筹备工作。

(七)负责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法律咨询和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

(八)负责对国内友好城区来访接待和政府领导出访的联系等外事工作;受理出国人员的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处理侨务工作。

(九)负责受理市民向区政府提出的投诉、举报、批评和建议,并对市民投诉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和督办、反馈。

(十)负责跟随区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为区政府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有一个,行政单位汇总录入一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一个,一级预算单位一户。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329.52万元,同比减少213.2万元,减39%;总支出340.7万元,同比减少193.69万元,减36%;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一)收入总计329.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9.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18万元,主要是2017年结余。

(二)支出总计34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0.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6万元。

2.项目支出39.8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5万元,项目支出39.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0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94.1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85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6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50.55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5.24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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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办事机构,在区长、分管区长领导下负责区政府确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贯彻落实;负责对政府工作任务、部门工作目标、会议决定事项等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准确地向区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决策依据,保证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协调与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之间的工作;会同区委办协助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负责与市应急办保持沟通联系,协调全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关于政府新闻发布方面的联络协调;负责机关建设综合评比有关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范性、决策性文件的起草、核稿、校对、送审、会签、印发、存档等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的文电收发、传阅、回收、保密、印信管理及其他相关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各类政务信息,办理下级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经验材料等文字综合工作;根据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重大课题调研活动,提出政策建议或实施方案;负责《铁东政讯》的编辑、印刷等工作。

(六)负责办理和答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提案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会议筹备工作。

(七)负责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法律咨询和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

(八)负责对国内友好城区来访接待和政府领导出访的联系等外事工作;受理出国人员的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处理侨务工作。

(九)负责受理市民向区政府提出的投诉、举报、批评和建议,并对市民投诉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和督办、反馈。

(十)负责跟随区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为区政府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有一个,行政单位汇总录入一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一个,一级预算单位一户。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329.52万元,同比减少213.2万元,减39%;总支出340.7万元,同比减少193.69万元,减36%;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一)收入总计329.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9.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18万元,主要是2017年结余。

(二)支出总计34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0.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6万元。

2.项目支出39.8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5万元,项目支出39.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0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94.1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85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6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50.55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5.24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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