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19〕2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

(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6号)精神,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的原则,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大宗货物运输中铁路运量所占比重,加强公路超载超限治理,提升绿色城市配送水平,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得以充分发挥,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量显著提高,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力争控制在3%左右,绿色城市配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实现铁路做大、公路做优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铁路运能,大力推动“公转铁”。

1.推进海岫铁路建设运营,提升路网运输能力。积极推进海岫老旧铁路扩能改造建设运营,力争年内实现货运通车。深挖海岫铁路开通后释放的货运通道能力,增强铁路周转能力。(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解决铁路货运“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进鞍山国际港、辽宁鞍炼等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及鞍钢等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完善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2020年,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力争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力争于2019年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事项均需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3.促进铁路运输部门和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合作,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积极引导钢铁、矿山等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利用铁路专用线等资源条件,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合作,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实现“路企共赢”。(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强化公路货运治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1.积极开展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货物装载源头联合执法、路面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装载和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加强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大力推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和“一超四罚”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加快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进程。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开展既有营运车辆排查,筹建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企业加快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积极推动道路货运集约高效发展。支持引导道路货运企业创新运输组织方式,推广甩挂运输模式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积极培育鞍山市新资讯信息有限公司、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等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推动多式联运快速发展,畅通物流组织体系。

1.加快公铁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推进鞍山国际港等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实现货物运输各种方式间的“无缝衔接”。加快推动鞍山机场转军民合用机场报批工作。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提升接驳、转运效率。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35吨敞顶集装箱,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立山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大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鞍钢物流等企业开展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大力发展城市绿色配送,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建设绿色城市配送体系。加快构建一级物流分拨、二级共同配送、三级末端公共取送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布局。加强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创新推广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促进城市配送企业从“多、散、弱”向“专、精、强”转型。(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提高城市配送绿色保障。推广托盘等标准化器具的循环利用,鼓励使用环保循环包装材料。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力争达到80%。将加气站、充电站、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五)加快信息资源整合,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1.加强公共信息交换共享。促进跨行业、跨区域等信息资源整合,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铁路和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合作,推行业务单证电子化,消除“信息孤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完善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全面反映运输结构调整成果。加强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指标填报,不断提高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质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1.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资金政策支持,支持对公路集疏运、多式联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等经济补偿政策规定。鼓励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积极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对列入国家行动计划的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含物流园区),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国家重点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加快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县(市)区一策、一企一策”,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线路图和时间表,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强化督导考评。全面落实县(市)区政府运输结构调整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部门和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疏堵结合,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矛盾化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附件:1.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1

 

 

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平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东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王安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庆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曲  镇 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副局长

        胡  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艾平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  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级调研员

        张呈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照敏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敬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向宁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姜  军 海城市副市长

        王智德 岫岩县副县长

        张越强 立山区副区长

        孙  欣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呈旭(兼)。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xls

鞍政办发〔2019〕29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

(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6号)精神,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的原则,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大宗货物运输中铁路运量所占比重,加强公路超载超限治理,提升绿色城市配送水平,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得以充分发挥,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量显著提高,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力争控制在3%左右,绿色城市配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实现铁路做大、公路做优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铁路运能,大力推动“公转铁”。

1.推进海岫铁路建设运营,提升路网运输能力。积极推进海岫老旧铁路扩能改造建设运营,力争年内实现货运通车。深挖海岫铁路开通后释放的货运通道能力,增强铁路周转能力。(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解决铁路货运“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进鞍山国际港、辽宁鞍炼等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及鞍钢等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完善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2020年,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力争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力争于2019年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事项均需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3.促进铁路运输部门和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合作,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积极引导钢铁、矿山等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利用铁路专用线等资源条件,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合作,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实现“路企共赢”。(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强化公路货运治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1.积极开展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货物装载源头联合执法、路面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装载和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加强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大力推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和“一超四罚”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加快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进程。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开展既有营运车辆排查,筹建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企业加快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积极推动道路货运集约高效发展。支持引导道路货运企业创新运输组织方式,推广甩挂运输模式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积极培育鞍山市新资讯信息有限公司、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等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推动多式联运快速发展,畅通物流组织体系。

1.加快公铁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推进鞍山国际港等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实现货物运输各种方式间的“无缝衔接”。加快推动鞍山机场转军民合用机场报批工作。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提升接驳、转运效率。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35吨敞顶集装箱,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立山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大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鞍钢物流等企业开展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大力发展城市绿色配送,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建设绿色城市配送体系。加快构建一级物流分拨、二级共同配送、三级末端公共取送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布局。加强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创新推广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促进城市配送企业从“多、散、弱”向“专、精、强”转型。(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提高城市配送绿色保障。推广托盘等标准化器具的循环利用,鼓励使用环保循环包装材料。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力争达到80%。将加气站、充电站、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五)加快信息资源整合,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1.加强公共信息交换共享。促进跨行业、跨区域等信息资源整合,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铁路和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合作,推行业务单证电子化,消除“信息孤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完善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全面反映运输结构调整成果。加强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指标填报,不断提高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质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1.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资金政策支持,支持对公路集疏运、多式联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等经济补偿政策规定。鼓励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积极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对列入国家行动计划的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含物流园区),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国家重点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加快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县(市)区一策、一企一策”,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线路图和时间表,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强化督导考评。全面落实县(市)区政府运输结构调整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部门和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疏堵结合,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矛盾化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附件:1.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1

 

 

鞍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平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东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王安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庆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曲  镇 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副局长

        胡  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艾平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  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级调研员

        张呈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照敏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敬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向宁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姜  军 海城市副市长

        王智德 岫岩县副县长

        张越强 立山区副区长

        孙  欣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呈旭(兼)。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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