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212万元
信息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8-2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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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19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9﹞501号)正式下发到我市,确定安排我市三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212万元,占全省资金13%,位于全省首位。

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继棚户区改造之后又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既能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又利于拓展内需、促消费,有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举多得之效。

今年,我市有三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到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分别位于铁东区北长甸小区、拥军小区,铁西区共和小区和立山区深沟寺六区小区,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服务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下步我委将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避免出现国家资金滞留现象;并加强对各地区的调研,提前谋划,细致准备,积极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