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8-12浏览次数:

目 

第一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监督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和人事任免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按照《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执行。

(三)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依法进行监督,依照《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执行。

(四)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按照《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执行。

(五)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765.12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增1.06%;总支出2404.58万元,同比减少328.03万元,降12%;年末结转结余360.54万元。

(一)收入总计2765.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65.1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5.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23.32万元。

(二)支出总计2404.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83.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7万元。

2.项目支出520.9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0.54万元

主要是精简会议、压缩调研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68万元,项目支出520.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71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4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90.5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39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人大会议128.05万元,主要是人代会等支出。

(4)人大立法3.49万元,主要是立法会议等支出。

(5)人大监督20万元,主要是委员调研、常委会议等支出。

(6)代表工作155.97万元,主要是代表委员培训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4.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补贴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169.71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07.55万元。

(2)购房补贴62.1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67万元,增加7.81%,基本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4.58万元,比2017年减少328.03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压缩调研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市人大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人大2018决算附件1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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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监督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和人事任免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按照《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执行。

(三)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依法进行监督,依照《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执行。

(四)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按照《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执行。

(五)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765.12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增1.06%;总支出2404.58万元,同比减少328.03万元,降12%;年末结转结余360.54万元。

(一)收入总计2765.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65.1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5.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23.32万元。

(二)支出总计2404.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83.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7万元。

2.项目支出520.9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0.54万元

主要是精简会议、压缩调研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68万元,项目支出520.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71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4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90.5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39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人大会议128.05万元,主要是人代会等支出。

(4)人大立法3.49万元,主要是立法会议等支出。

(5)人大监督20万元,主要是委员调研、常委会议等支出。

(6)代表工作155.97万元,主要是代表委员培训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4.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补贴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169.71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07.55万元。

(2)购房补贴62.1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67万元,增加7.81%,基本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4.58万元,比2017年减少328.03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压缩调研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市人大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人大2018决算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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