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发布时间:2019-08-12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规划、全市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的领导干部,指导市直宣传、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市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地方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五)结合全市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教育、文化系统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六)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管理、宣传工作。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192.76万元,同比增加277.21万元,增14.47%;总支出2895.75万元,同比增加441.63万元,增18%;年末结转结余150.86万元。

(一)收入总计2192.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92.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2.76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853.86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转到当年及以前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895.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6.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67万元。

2.项目支出2068.81万元,主要包括宣传教育、创建文明城、志愿者服务、订阅党报党刊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0.86万元

主要是宣传教育创城等工作具有连续性,相关专项分阶段、跨年度使用,有关费用分批、跨年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94万元,项目支出150.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5.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4.08万元,文化教育与媒体支出13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8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4.0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07.6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3.02万元,主要是宣传教育、创城、订阅党报党刊等支出。

(3)其他宣传事务支出433.43万元,主要是订阅新华每日电讯及创城费用等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2. 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131.74万元,包括:

其他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131.74万元,主要是文化产业资金及电影扶持资金等其他文化体育与媒体方面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4.6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63万元,包括: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0.63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奖励费用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94.8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53.3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41.47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48万元,下降47%,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7万元,比2017年增加12.58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宣传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宣传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中没有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没有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表”二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宣传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8-12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规划、全市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的领导干部,指导市直宣传、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市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地方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系统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五)结合全市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教育、文化系统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六)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管理、宣传工作。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192.76万元,同比增加277.21万元,增14.47%;总支出2895.75万元,同比增加441.63万元,增18%;年末结转结余150.86万元。

(一)收入总计2192.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92.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2.76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853.86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转到当年及以前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895.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6.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67万元。

2.项目支出2068.81万元,主要包括宣传教育、创建文明城、志愿者服务、订阅党报党刊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0.86万元

主要是宣传教育创城等工作具有连续性,相关专项分阶段、跨年度使用,有关费用分批、跨年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94万元,项目支出150.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5.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4.08万元,文化教育与媒体支出13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8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4.0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07.6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3.02万元,主要是宣传教育、创城、订阅党报党刊等支出。

(3)其他宣传事务支出433.43万元,主要是订阅新华每日电讯及创城费用等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2. 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131.74万元,包括:

其他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131.74万元,主要是文化产业资金及电影扶持资金等其他文化体育与媒体方面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4.6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63万元,包括: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0.63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奖励费用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94.8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53.3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41.47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48万元,下降47%,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7万元,比2017年增加12.58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宣传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宣传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中没有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没有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表”二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宣传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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