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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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文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构成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鞍山市文联)是中共鞍山市委领导的,由鞍山市各艺术家协会,各区、企业文联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鞍山市文联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艺方针、政策,加强文艺界同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为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事业创造良好环境;对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和基层文联负有团结引领、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责;建立和发展与省内外、国内外文艺界人士、团体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文化友好往来;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鞍山市文联机关内设办公机构为: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联室、编辑室。

鞍山市文联所属 18个文艺家协会为:鞍山市作家协会、鞍山市摄影家协会、鞍山市美术家协会、鞍山市书法家协会、鞍山市音乐家协会、鞍山市戏剧家协会、鞍山市曲艺家协会、鞍山市舞蹈家协会、鞍山市硬笔书法家协会、鞍山市民间文艺家协会、鞍山市诗人协会、鞍山市诗赋协会、千山诗社、鞍山市散文学会、鞍山市楹联协会、鞍山市残疾人艺术家协会、妇女书画协会、网络作家协会。全市基层文联有:鞍钢文联,海城市文联、台安县文联、岫岩县文联,铁东区文联、

铁西区文联、立山区文联、千山区文联。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文联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

单位包括:鞍山市文联机关。

第二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市文联 2018年收入总计 275.62万元:

全部来自财政拨款。2018年度收入总计 275.62 万元,基本支出收入 263.34 万元,比上年减少 94.94 万元,主要是 2018 年退休人员工资未入。项目支出收入 12.28 万元,比上年减少 9.72万元,主要是 2018年取消文学刊物经费支出。上年结转 10.13万元(医疗补助及货币化住房补贴)。

(二)市文联 2018年支出总计 276.09万元:

1.基本支出 264.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7.92万元。

2.项目支出 12 万元,主要为文联刊物经费及上年结转支出。

3、2018 年度支出 276.09 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减少122.67万元。

(三)市文联 2018年年末结转总计 9.65万元主要是项目待结款及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文联 2018 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的支出。市文联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7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4.09万元,项目支出 12万元。

(二)具体情况

市文联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76.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4.8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7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3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4.82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 130.1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42万元 。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7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72万元,包括:

(1)离退休费 18.17万元。

(2)抚恤金 38.48万元。

(3)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1.4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2.66万元。

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4.23 万元,系上年度结转待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 26.33万元,主要是货币化分房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

(1)住房公积金 13.36万元。

(2)新职工住房补贴 12.9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文联“三公”经费支出总计为 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7年减少 0.78万元,下降 100%,

主要是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所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因公务用车运在本年度已报废。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市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51 万元,比 2017年减少 3.88万元,降低 12%,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历俭节约,按章办事,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市文联政府采购支出计划总额 2.78 万元,实际采购 0.5万元,系机关办公用品支出 0.5万元。刊物经费为0万元,因 2018年《鞍山文艺》按省里统一要求有变,故结转下年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文联固定资产 8.47万元,无形资产 3.43万元,资产总计 11.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市文联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附表


鞍山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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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鞍山市文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构成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鞍山市文联)是中共鞍山市委领导的,由鞍山市各艺术家协会,各区、企业文联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鞍山市文联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艺方针、政策,加强文艺界同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为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事业创造良好环境;对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和基层文联负有团结引领、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责;建立和发展与省内外、国内外文艺界人士、团体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文化友好往来;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鞍山市文联机关内设办公机构为: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联室、编辑室。

鞍山市文联所属 18个文艺家协会为:鞍山市作家协会、鞍山市摄影家协会、鞍山市美术家协会、鞍山市书法家协会、鞍山市音乐家协会、鞍山市戏剧家协会、鞍山市曲艺家协会、鞍山市舞蹈家协会、鞍山市硬笔书法家协会、鞍山市民间文艺家协会、鞍山市诗人协会、鞍山市诗赋协会、千山诗社、鞍山市散文学会、鞍山市楹联协会、鞍山市残疾人艺术家协会、妇女书画协会、网络作家协会。全市基层文联有:鞍钢文联,海城市文联、台安县文联、岫岩县文联,铁东区文联、

铁西区文联、立山区文联、千山区文联。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文联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

单位包括:鞍山市文联机关。

第二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文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市文联 2018年收入总计 275.62万元:

全部来自财政拨款。2018年度收入总计 275.62 万元,基本支出收入 263.34 万元,比上年减少 94.94 万元,主要是 2018 年退休人员工资未入。项目支出收入 12.28 万元,比上年减少 9.72万元,主要是 2018年取消文学刊物经费支出。上年结转 10.13万元(医疗补助及货币化住房补贴)。

(二)市文联 2018年支出总计 276.09万元:

1.基本支出 264.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7.92万元。

2.项目支出 12 万元,主要为文联刊物经费及上年结转支出。

3、2018 年度支出 276.09 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减少122.67万元。

(三)市文联 2018年年末结转总计 9.65万元主要是项目待结款及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文联 2018 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的支出。市文联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7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4.09万元,项目支出 12万元。

(二)具体情况

市文联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76.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4.8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7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3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4.82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 130.1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42万元 。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7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72万元,包括:

(1)离退休费 18.17万元。

(2)抚恤金 38.48万元。

(3)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1.4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2.66万元。

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4.23 万元,系上年度结转待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 26.33万元,主要是货币化分房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

(1)住房公积金 13.36万元。

(2)新职工住房补贴 12.9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文联“三公”经费支出总计为 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7年减少 0.78万元,下降 100%,

主要是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所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因公务用车运在本年度已报废。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市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51 万元,比 2017年减少 3.88万元,降低 12%,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历俭节约,按章办事,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市文联政府采购支出计划总额 2.78 万元,实际采购 0.5万元,系机关办公用品支出 0.5万元。刊物经费为0万元,因 2018年《鞍山文艺》按省里统一要求有变,故结转下年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文联固定资产 8.47万元,无形资产 3.43万元,资产总计 11.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市文联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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