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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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事务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机关事务保障服务工作。 

(二)承担市级机关事务保障服务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周转房屋的维修维护经费、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物业和食堂管理经费、市本级公务接待经费、市级公用用车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建设及保障服务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公务接待工作。承担对县(市)区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社会功能用房和周转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回迁房项目中非住宅房产的产权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和信息核验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绿化、食堂、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后勤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建设及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各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7299.01万元,总支出8382.20万元。由于我中心为新整合事业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比较。

(一) 收入总计7299.0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总计8382.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65.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22万元。

2.项目支出7316.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71.5万元,资本性支出1828.76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211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74.9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0.0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564.89万元。截至2018年末,由于原合并单位国非处部分工程决算书未能及时出具,导致国有非住宅房屋大中修工程余款尚未支付,待2019年初依据工程决算数据全部支付。现代城F座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未支付工程款;原合并单位国非物管中心物业服务管理经费结转资金与财政业务科室沟通后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我中心2018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94万元;项目支出7316.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82.2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9.63万元,包括:

(1) 事业运行36.79万元。

(2) 行政运行146.76万元。

(3)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6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支出85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97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人员经费2.9万元,公用经费0.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95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19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0.12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115.5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3.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91.55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1124.53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75.15万元。

(2)购房补贴21.47万元。

(3)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334.42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693.48万元,主要是房屋维修项目资金支出。

7. 其他支出2814.1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04.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8.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6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指标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08.6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接待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3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036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算指标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由于我中心为新整合事业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比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382.2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 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18.02万元,印刷费1.4万元,邮电费4.6万元,水电费2.1万元,差旅费2.4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1.2万元,工会经费10.98万元,福利费0.8万元,日常维修护费3.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96万元。

由于我中心为新整合事业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8.13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1.总体情况:2018年绩效考核项目为原合并单位国有非住宅维修项目,项目金额750万元,计划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原合并单位国非物管中心绩效考核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金额 13,220,000.00元 ,计划项目已按月逐步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率95%。                                                                           

2.支出预算执行未完成原因:

大中修完成项目已经全部上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待收到审决后的《评审报告》后,才能按照《评审报告》批复的金额付款。由于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所以需在2019年初支付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机关事务保障中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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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12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事务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机关事务保障服务工作。 

(二)承担市级机关事务保障服务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周转房屋的维修维护经费、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物业和食堂管理经费、市本级公务接待经费、市级公用用车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建设及保障服务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公务接待工作。承担对县(市)区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社会功能用房和周转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回迁房项目中非住宅房产的产权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和信息核验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绿化、食堂、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后勤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建设及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各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7299.01万元,总支出8382.20万元。由于我中心为新整合事业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比较。

(一) 收入总计7299.0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总计8382.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65.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22万元。

2.项目支出7316.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71.5万元,资本性支出1828.76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211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74.9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0.0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564.89万元。截至2018年末,由于原合并单位国非处部分工程决算书未能及时出具,导致国有非住宅房屋大中修工程余款尚未支付,待2019年初依据工程决算数据全部支付。现代城F座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未支付工程款;原合并单位国非物管中心物业服务管理经费结转资金与财政业务科室沟通后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我中心2018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94万元;项目支出7316.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82.2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9.63万元,包括:

(1) 事业运行36.79万元。

(2) 行政运行146.76万元。

(3)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6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支出85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97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人员经费2.9万元,公用经费0.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95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19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0.12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115.5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3.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91.55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1124.53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75.15万元。

(2)购房补贴21.47万元。

(3)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334.42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693.48万元,主要是房屋维修项目资金支出。

7. 其他支出2814.1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04.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8.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6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指标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08.6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接待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3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036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算指标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由于我中心为新整合事业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比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382.2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 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18.02万元,印刷费1.4万元,邮电费4.6万元,水电费2.1万元,差旅费2.4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1.2万元,工会经费10.98万元,福利费0.8万元,日常维修护费3.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96万元。

由于我中心为新整合事业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8.13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1.总体情况:2018年绩效考核项目为原合并单位国有非住宅维修项目,项目金额750万元,计划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原合并单位国非物管中心绩效考核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金额 13,220,000.00元 ,计划项目已按月逐步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率95%。                                                                           

2.支出预算执行未完成原因:

大中修完成项目已经全部上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待收到审决后的《评审报告》后,才能按照《评审报告》批复的金额付款。由于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所以需在2019年初支付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机关事务保障中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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