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机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35项新举措
信息来源:鞍山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9-09-24浏览次数:

1.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和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入、迁出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2.从今年5月1日起,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人员、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博士后进出站人员落户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

3.从今年5月1日起,开通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邮政速递业务,将异地办证周期由公安部规定的60日,缩短为邮政速递15个工作日寄达省内市、县城区;普通邮寄30个工作日寄达受理地公安机关。

4.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公安机关通过短信形式提示持证人及时换领新证。

5.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照相环节,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以选择满意相片。

6.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按照个人意愿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7.旅客身份证容缺办理住宿登记,未携带身份证的旅客可通过人像识别设备核验或将旅客照片及身份信息通过网络传至属地派出所认证后实现登记入住。

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实行告知承诺制,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齐全准确的,即可获得审批、当场取证。

9.压缩爆破作业许可审批时限,首次申请爆破作业项目许可,材料齐全的,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批,调整为电话预约现场勘查,安全条件合格且材料齐全的,当日完成审核审批。

10.压缩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审批时限,对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材料齐全的,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即受理、受理即办理、立等可取。同时,进行网上公示,如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撤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11.对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场办理。

12.推进邮政代办车驾管业务,今年6月底前,全省市级交警部门开通邮政网点代办业务,提供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代办服务。

13.放宽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限制,为向城市运输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等涉及民生的货运车辆,按一定比例发放城市道路运输通行标识,允许在早晚高峰期外按指定路线通行。

14.除城市核心区域外,城市其它区域的主干道路取消24小时货运车辆通行限制(高污染排放车辆除外),每日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5小时。

15.推行视频监控系统处理交通事故,积极整合城市视频监控资源,利用远程可视化监控系统,在全省城市地区逐步推行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远程快速处理无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16.在已经建设机动车号牌制作点的车管所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现场申请办理机动车补(换)领号牌业务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日办结。

17.建立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推动县级保险机构直接参与农村地区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18.延伸车驾管服务触角,全省各县级交警部门至少建设一个流动车管所,配备流动服务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下乡”登门服务,为当地群众办理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和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补换领等车驾管业务。

19.压缩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审批时限,由20日缩短为10日。

20.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针对大型企业开通“点对点绿色通道”服务,对企业招商引资、外贸洽谈、签订合同等紧急商务事由,提供加急办证服务,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21.省内居民办理赴港澳台电子证件旅游类再次签注实现立等可取。

22.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供“三免服务”: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相片);免费复印服务;免手写(自助填写)申请表服务。

23.为港澳居民补办出入境证件提供便利,港澳居民旅行证件丢失后,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窗口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限全省统一为5个工作日。

24.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主动上门为外国人集中的企业开展信息登记、法律宣传、签证预约服务。

25.自贸区覆盖的地方设立自贸区专项服务窗口,为自贸区外籍企业、员工提供签证、出入境等便利。

26.外国人护照遗失,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办理时限全省统一为3个工作日。

27.为来辽外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及投资者,提供居停留及出入境便利,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

28.为持R字签证入境来辽的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29.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30.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条件具备时1个工作日办结。

31.取消金融机构单体自助机具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

32.推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邮寄提交,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33.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34.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35.在省内机场申请办理国内民航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的,免交身份证明材料。


辽宁省公安机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35项新举措
信息来源:鞍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9-24

1.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和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入、迁出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2.从今年5月1日起,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人员、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博士后进出站人员落户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

3.从今年5月1日起,开通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邮政速递业务,将异地办证周期由公安部规定的60日,缩短为邮政速递15个工作日寄达省内市、县城区;普通邮寄30个工作日寄达受理地公安机关。

4.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公安机关通过短信形式提示持证人及时换领新证。

5.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照相环节,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以选择满意相片。

6.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按照个人意愿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7.旅客身份证容缺办理住宿登记,未携带身份证的旅客可通过人像识别设备核验或将旅客照片及身份信息通过网络传至属地派出所认证后实现登记入住。

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实行告知承诺制,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齐全准确的,即可获得审批、当场取证。

9.压缩爆破作业许可审批时限,首次申请爆破作业项目许可,材料齐全的,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批,调整为电话预约现场勘查,安全条件合格且材料齐全的,当日完成审核审批。

10.压缩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审批时限,对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材料齐全的,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即受理、受理即办理、立等可取。同时,进行网上公示,如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撤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11.对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场办理。

12.推进邮政代办车驾管业务,今年6月底前,全省市级交警部门开通邮政网点代办业务,提供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代办服务。

13.放宽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限制,为向城市运输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等涉及民生的货运车辆,按一定比例发放城市道路运输通行标识,允许在早晚高峰期外按指定路线通行。

14.除城市核心区域外,城市其它区域的主干道路取消24小时货运车辆通行限制(高污染排放车辆除外),每日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5小时。

15.推行视频监控系统处理交通事故,积极整合城市视频监控资源,利用远程可视化监控系统,在全省城市地区逐步推行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远程快速处理无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16.在已经建设机动车号牌制作点的车管所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现场申请办理机动车补(换)领号牌业务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日办结。

17.建立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推动县级保险机构直接参与农村地区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18.延伸车驾管服务触角,全省各县级交警部门至少建设一个流动车管所,配备流动服务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下乡”登门服务,为当地群众办理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和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补换领等车驾管业务。

19.压缩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审批时限,由20日缩短为10日。

20.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针对大型企业开通“点对点绿色通道”服务,对企业招商引资、外贸洽谈、签订合同等紧急商务事由,提供加急办证服务,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21.省内居民办理赴港澳台电子证件旅游类再次签注实现立等可取。

22.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供“三免服务”: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相片);免费复印服务;免手写(自助填写)申请表服务。

23.为港澳居民补办出入境证件提供便利,港澳居民旅行证件丢失后,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窗口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限全省统一为5个工作日。

24.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主动上门为外国人集中的企业开展信息登记、法律宣传、签证预约服务。

25.自贸区覆盖的地方设立自贸区专项服务窗口,为自贸区外籍企业、员工提供签证、出入境等便利。

26.外国人护照遗失,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办理时限全省统一为3个工作日。

27.为来辽外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及投资者,提供居停留及出入境便利,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

28.为持R字签证入境来辽的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29.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30.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条件具备时1个工作日办结。

31.取消金融机构单体自助机具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

32.推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邮寄提交,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33.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34.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35.在省内机场申请办理国内民航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的,免交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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