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清理伪基站垃圾信息的提案》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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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飞、董思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伪基站垃圾信息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通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垃圾短信有两种推送方式:一是利用“伪基站”推送;二是利用端口推送。

一、治理“伪基站”

通信企业成立了打击伪基站行动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综合部、网络部、市场经营部、无线优化中心、互联网维护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分公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综合部负责媒体宣传、舆论引导,法律工作;市场经营部组织网上渠道和营业厅相关宣传;网络部组织开展“伪基站”网络影响分析、技术监测和定位;无线优化中心负责伪基站识别监测系统的技术支撑工作,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用户投诉分析、处置和反馈。

对“伪基站”短信中恶意链接协同省网管中心进行封堵。

二、端口垃圾短信治理

(一)垃圾短彩信监控平台

在垃圾短彩信监控平台上设置集团短彩信的流量及内容监控功能,加强对集团短彩信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

1.内容监控。在垃圾短彩信监控平台上设置集团短彩信关键字段及判断逻辑,支持对短彩信内容的关键字(如涉黄涉赌、诈骗、网络淫秽类)等条件进行搜索和分析,可筛选出存在隐患的用户并进行重点跟踪。

2.流量阀值。按照客户的类别和入网年限,对端口的短信发送流量进行严格管理控制,按照分层分级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不同等级的客户设定不同的发送流量上限值。

3.审核机制。建立7×24小时的集团短彩信人工审核或系统处理机制,对于内容及流量异常的短彩信进行人工审核或系统处置,根据发送的信息记录和内容,经审核后确认为垃圾信息的,结合相关客户投诉情况,采取警告、发送总量限制、发送速率限制、暂停端口或关停端口等处置措施。

(二)处理违规端口

1.对于第三方监测到的存在转租转售等重大违规行为的端口,应立即按照与客户的协议约定对客户予以清退。

2.对于被举报量较大的端口,应视情况进行处罚。月发送量达到500万条(含)以上的端口,月被举报率(月被举报量/短信发送条数)达到百万分之三(含)以上,应立即予以清退;百万分之二至三之间的,于次月对端口的发送速率降至原发送速率的一半,连续2个月被举报率达到百万分之二(含)至三之间,应对端口关停,清退客户。

月发送量小于500万条的端口,月被举报量达到15件次(含)以上,立即予以清退;10(含)-15件次之间的,于次月对端口的发送速率降至原发送速率的一半,连续2个月被举报量达到10(含)-15件次,对端口关停,清退客户。

3.对发生重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存在违规行为,对通信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客户,各公司应立即按照与客户的协议约定对客户予以清退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保留向客户追偿的权利。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3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清理伪基站垃圾信息的提案》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洪飞、董思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伪基站垃圾信息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通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垃圾短信有两种推送方式:一是利用“伪基站”推送;二是利用端口推送。

一、治理“伪基站”

通信企业成立了打击伪基站行动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综合部、网络部、市场经营部、无线优化中心、互联网维护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分公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综合部负责媒体宣传、舆论引导,法律工作;市场经营部组织网上渠道和营业厅相关宣传;网络部组织开展“伪基站”网络影响分析、技术监测和定位;无线优化中心负责伪基站识别监测系统的技术支撑工作,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用户投诉分析、处置和反馈。

对“伪基站”短信中恶意链接协同省网管中心进行封堵。

二、端口垃圾短信治理

(一)垃圾短彩信监控平台

在垃圾短彩信监控平台上设置集团短彩信的流量及内容监控功能,加强对集团短彩信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

1.内容监控。在垃圾短彩信监控平台上设置集团短彩信关键字段及判断逻辑,支持对短彩信内容的关键字(如涉黄涉赌、诈骗、网络淫秽类)等条件进行搜索和分析,可筛选出存在隐患的用户并进行重点跟踪。

2.流量阀值。按照客户的类别和入网年限,对端口的短信发送流量进行严格管理控制,按照分层分级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不同等级的客户设定不同的发送流量上限值。

3.审核机制。建立7×24小时的集团短彩信人工审核或系统处理机制,对于内容及流量异常的短彩信进行人工审核或系统处置,根据发送的信息记录和内容,经审核后确认为垃圾信息的,结合相关客户投诉情况,采取警告、发送总量限制、发送速率限制、暂停端口或关停端口等处置措施。

(二)处理违规端口

1.对于第三方监测到的存在转租转售等重大违规行为的端口,应立即按照与客户的协议约定对客户予以清退。

2.对于被举报量较大的端口,应视情况进行处罚。月发送量达到500万条(含)以上的端口,月被举报率(月被举报量/短信发送条数)达到百万分之三(含)以上,应立即予以清退;百万分之二至三之间的,于次月对端口的发送速率降至原发送速率的一半,连续2个月被举报率达到百万分之二(含)至三之间,应对端口关停,清退客户。

月发送量小于500万条的端口,月被举报量达到15件次(含)以上,立即予以清退;10(含)-15件次之间的,于次月对端口的发送速率降至原发送速率的一半,连续2个月被举报量达到10(含)-15件次,对端口关停,清退客户。

3.对发生重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存在违规行为,对通信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客户,各公司应立即按照与客户的协议约定对客户予以清退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保留向客户追偿的权利。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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