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大对企业违法偷排行为处罚力度的提案》第35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19-09-2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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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企业违法偷排行为处罚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鞍山是典型的“矿中城、城中厂”的分布格局,城市西北部是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主厂区、宝得钢铁有限公司、中橡公司、灵山洗煤厂等工业企业,市区的东部、南部和北部分布着眼前山、关宝山、鞍千矿业、大孤山、东鞍山、齐大山等6处大型铁矿采矿场和6家大型选矿厂,以及配套的排岩场和尾矿库。上述污染源或在城市中,或紧邻城区,粉尘、异味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直接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臭气污染问题

1、臭气污染问题情况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臭气污染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信访、执法部门和立山区环保局开展调查。经查,自2018年以来我局共接到关于臭气污染的环境信访案件41件,集中在3个区域,一是铁东区东亚第一城小区附近区域,27件;二是铁西区钢西路附近区域,1件;三是立山区水源街北至水岸华府小区南区域,13件。

2、调查处理情况

自2018年7月24日,我局持续接到铁东区东亚第一城居民反映臭气污染的信访,市局环保执法部门会同铁东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排查,经过持续排查,于9月3日终于发现了产生臭气污染的肇事者,位于铁东区前峪村内的一家利用废塑料加工塑料颗粒的黑加工点,铁东区立即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取缔。2019年2月25日,有居民反映铁西区钢西路附近区域臭气污染,市局立即责成铁西区环保局开展详细的排查,经排查确认,臭气是由位于柳西街西侧的一家橡胶翻新企业产生的,铁西区环保局立即依法责令该厂停产,消除恶臭气味污染。2018年7月以来,我局多次接到反映立山区水源街北至水岸华府小区南区域臭气污染的环境信访,市局多次会同立山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但由于臭味多发生在夜间,且持续时间短、范围大,至今未能确定臭味源。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化工企业存在异味防治措施不健全等环境问题,市局和立山区环保局立即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中橡(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因管道密封不严和原料油罐区大小呼吸尾气无净化措施,产生异味污染,立山区环保局已责该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鞍钢化学科技公司一回收、三回收粗苯工序尾气,一回收、三回收脱硫塔再生段尾气和鼓冷工段库区储槽尾气,化工事业部运输刷槽站洗刷尾气等6处尾气无净化措施,产生异味污染,市局已责令鞍钢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5处尾气整改工程建设,剩余1处正在整改中,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针对臭气污染问题,我局将继续开展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化工企业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继续跟踪异味治理工程的实施进度,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完成,进一步降低异味气体的排放,减轻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烟粉尘污染问题

1、烟粉尘排放情况

烟粉尘的产生来源主要包括钢铁、发电、燃煤锅炉等工业企业生产排放,料场、堆场扬尘,矿山开采及尾矿库、排岩场扬尘,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我市拥有鞍钢、宝得2个钢铁联合企业,75余台燃煤锅炉,164处料场堆场,6处大型铁矿采矿场及排岩场,3座大型的尾矿库,烟粉尘排放源数量众多,排放数量大。

2、烟粉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针对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监管,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等,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组织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要求排污单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并开展自行监测和评估,自证达标。组织城区195家涉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达标排放评估工作,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现195家企业已全部通过达标排放评估。二是组织开展了大气重点污染源全面排查工作,对市区重点污染源开展全面监测,共监测250余个点位,对存在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对工业企业料场、排岩场、尾矿库、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等无组织粉尘排放源开展治理工作。2018年8月,印发了《鞍山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防治要求、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督查考核等6个方面入手,对我市未来三年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完成了全市城区范围内106家工业企业164处各类堆场料场的统计建档工作,对工业企业堆场料场的种类、数量、面积及现有防治设施的使用建设等情况分别进行统计,制定扬尘源排放清单,同时绘制电子分布图,并保持动态更新,初步实现了城区工业企业扬尘源清单式管理、动态化监管。开展春季扬尘专项执法检查,会同住建、交通、国土等部门,对我市城区在建施工工地的“六个百分百”完成情况、道路运输的遗撒情况以及矿山的私挖乱采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转办给各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期间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对工业企业料场堆场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堆场料场276家次380处,对没有任何防治设施的27家企业实施了关停,10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4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堆场料场责令实施整改,计划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47个项目中,已完工24个,全市城区内的扬尘污染源已降至63家92处,削减率为43.9%,尘源削减面积近45万平方米。推进大型企业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2018年鞍钢厂区、鞍山冀东水泥等大型企业主要道路实现了机械化清扫,有效的降低了企业厂区道路扬尘。在我局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2018年降尘年均值为10.6吨/平方千米·月,相对于2017年15.7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了32.5%,扬尘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局将继续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工业企业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组织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料场、堆场、建筑施工工地、道路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料场、堆场治理工程按期完成,进一步降低烟粉尘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完全赞同,并将在做好以下工作:

1、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偷排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处罚、处理到位,形成震慑效应,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2、我局将配合市审批局继续加强环评审批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在鞍落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衷心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1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大对企业违法偷排行为处罚力度的提案》第35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9-29

王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企业违法偷排行为处罚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鞍山是典型的“矿中城、城中厂”的分布格局,城市西北部是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主厂区、宝得钢铁有限公司、中橡公司、灵山洗煤厂等工业企业,市区的东部、南部和北部分布着眼前山、关宝山、鞍千矿业、大孤山、东鞍山、齐大山等6处大型铁矿采矿场和6家大型选矿厂,以及配套的排岩场和尾矿库。上述污染源或在城市中,或紧邻城区,粉尘、异味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直接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臭气污染问题

1、臭气污染问题情况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臭气污染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信访、执法部门和立山区环保局开展调查。经查,自2018年以来我局共接到关于臭气污染的环境信访案件41件,集中在3个区域,一是铁东区东亚第一城小区附近区域,27件;二是铁西区钢西路附近区域,1件;三是立山区水源街北至水岸华府小区南区域,13件。

2、调查处理情况

自2018年7月24日,我局持续接到铁东区东亚第一城居民反映臭气污染的信访,市局环保执法部门会同铁东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排查,经过持续排查,于9月3日终于发现了产生臭气污染的肇事者,位于铁东区前峪村内的一家利用废塑料加工塑料颗粒的黑加工点,铁东区立即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取缔。2019年2月25日,有居民反映铁西区钢西路附近区域臭气污染,市局立即责成铁西区环保局开展详细的排查,经排查确认,臭气是由位于柳西街西侧的一家橡胶翻新企业产生的,铁西区环保局立即依法责令该厂停产,消除恶臭气味污染。2018年7月以来,我局多次接到反映立山区水源街北至水岸华府小区南区域臭气污染的环境信访,市局多次会同立山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但由于臭味多发生在夜间,且持续时间短、范围大,至今未能确定臭味源。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化工企业存在异味防治措施不健全等环境问题,市局和立山区环保局立即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中橡(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因管道密封不严和原料油罐区大小呼吸尾气无净化措施,产生异味污染,立山区环保局已责该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鞍钢化学科技公司一回收、三回收粗苯工序尾气,一回收、三回收脱硫塔再生段尾气和鼓冷工段库区储槽尾气,化工事业部运输刷槽站洗刷尾气等6处尾气无净化措施,产生异味污染,市局已责令鞍钢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5处尾气整改工程建设,剩余1处正在整改中,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针对臭气污染问题,我局将继续开展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化工企业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继续跟踪异味治理工程的实施进度,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完成,进一步降低异味气体的排放,减轻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烟粉尘污染问题

1、烟粉尘排放情况

烟粉尘的产生来源主要包括钢铁、发电、燃煤锅炉等工业企业生产排放,料场、堆场扬尘,矿山开采及尾矿库、排岩场扬尘,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我市拥有鞍钢、宝得2个钢铁联合企业,75余台燃煤锅炉,164处料场堆场,6处大型铁矿采矿场及排岩场,3座大型的尾矿库,烟粉尘排放源数量众多,排放数量大。

2、烟粉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针对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监管,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等,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组织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要求排污单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并开展自行监测和评估,自证达标。组织城区195家涉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达标排放评估工作,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现195家企业已全部通过达标排放评估。二是组织开展了大气重点污染源全面排查工作,对市区重点污染源开展全面监测,共监测250余个点位,对存在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对工业企业料场、排岩场、尾矿库、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等无组织粉尘排放源开展治理工作。2018年8月,印发了《鞍山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防治要求、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督查考核等6个方面入手,对我市未来三年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完成了全市城区范围内106家工业企业164处各类堆场料场的统计建档工作,对工业企业堆场料场的种类、数量、面积及现有防治设施的使用建设等情况分别进行统计,制定扬尘源排放清单,同时绘制电子分布图,并保持动态更新,初步实现了城区工业企业扬尘源清单式管理、动态化监管。开展春季扬尘专项执法检查,会同住建、交通、国土等部门,对我市城区在建施工工地的“六个百分百”完成情况、道路运输的遗撒情况以及矿山的私挖乱采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转办给各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期间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对工业企业料场堆场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堆场料场276家次380处,对没有任何防治设施的27家企业实施了关停,10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4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堆场料场责令实施整改,计划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47个项目中,已完工24个,全市城区内的扬尘污染源已降至63家92处,削减率为43.9%,尘源削减面积近45万平方米。推进大型企业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2018年鞍钢厂区、鞍山冀东水泥等大型企业主要道路实现了机械化清扫,有效的降低了企业厂区道路扬尘。在我局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2018年降尘年均值为10.6吨/平方千米·月,相对于2017年15.7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了32.5%,扬尘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局将继续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工业企业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组织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料场、堆场、建筑施工工地、道路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料场、堆场治理工程按期完成,进一步降低烟粉尘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完全赞同,并将在做好以下工作:

1、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偷排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处罚、处理到位,形成震慑效应,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2、我局将配合市审批局继续加强环评审批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在鞍落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衷心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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