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辽宁省鞍山地震台发布时间:2019-09-24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 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 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 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地震管理保障。

(二)规划、组织、监督指导全市的地震减灾工作,地 震的监测预报、科研及有关的宣传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鞍山市地震局机关

2. 辽宁省鞍山地震台

第二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参见: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 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 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 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鞍山市财政局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 255.46 万元,同比增加 15.8 万元,增 6.59%;总支出 228.84 万元,同比减少 15.79 万元,减 27.14%;年末结转结余 2.78 万元。

(一) 收入总计 255.46 万元 ,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 255.46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5.46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 事业收入 0 万元。

4. 经营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 万元 0。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0。

8. 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228.84 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 198.54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0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0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8.46 万元。

2. 项目支出 30.30 万元,主要包括地震监测、地震环境探察、防震减灾基础管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30.81 万元主要是货币化住房补贴未发放、预存电费、政府采购结 余等原因形成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8.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8.54 万元,项目支出 30.3 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8.84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7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21 万

元,医疗卫生支出 0 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0 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18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56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7 万元,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07 万元,是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生活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2 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9.2 万元,主要是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采暖补贴等支出。

3. 医疗卫生支出 0 万元,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0 万元。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0 万元。

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182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128.57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支出;地震监测 8.92 万元,主要是维修维护费、办公费、电费等支出;地震环境探察 1.01 万元,主要是维修维护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防震减灾基础管理 20.30 万元,主要用于人工费、饲料费等支出;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3.20 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台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地方性补贴和社保缴费。

6. 住房保障支出 17.56 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 12.19 万元,购房补贴 5.37 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76 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7 年减少 2.54 万元,减少 76.97 %。

1.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 年参加出国(境) 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7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6 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46 万元,比 2017 年度减少 17.69 万元,减少 38.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未发目标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58 万元,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

政府采购资金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地震局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地震局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决算比 2017 年增加了 15.8 万元,增加6.59 %,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地震台的地方性补贴是以存量资金形式下达,不计收入,而 2018 年是财政拨款记收入了,所以造成了 2018 年比 2017 年的收入多。2018 年支出决算比 2017 年减少 85.25 万元,减少 27.14%,主要原因 2017 年支付上年的政府采购的款项,2018 年没发目标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地震台站、台网 (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观测设备及保障技术系统购置、维护和技

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地震事业机构(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国土 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项):反映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格


鞍山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辽宁省鞍山地震台 发布时间:2019-09-24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 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 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 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地震管理保障。

(二)规划、组织、监督指导全市的地震减灾工作,地 震的监测预报、科研及有关的宣传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鞍山市地震局机关

2. 辽宁省鞍山地震台

第二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参见: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 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 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 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鞍山市财政局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 255.46 万元,同比增加 15.8 万元,增 6.59%;总支出 228.84 万元,同比减少 15.79 万元,减 27.14%;年末结转结余 2.78 万元。

(一) 收入总计 255.46 万元 ,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 255.46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5.46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 事业收入 0 万元。

4. 经营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 万元 0。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0。

8. 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228.84 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 198.54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0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0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8.46 万元。

2. 项目支出 30.30 万元,主要包括地震监测、地震环境探察、防震减灾基础管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30.81 万元主要是货币化住房补贴未发放、预存电费、政府采购结 余等原因形成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地震局 2018 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8.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8.54 万元,项目支出 30.3 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8.84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7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21 万

元,医疗卫生支出 0 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0 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18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56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7 万元,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07 万元,是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生活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2 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9.2 万元,主要是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采暖补贴等支出。

3. 医疗卫生支出 0 万元,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0 万元。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0 万元。

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182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128.57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支出;地震监测 8.92 万元,主要是维修维护费、办公费、电费等支出;地震环境探察 1.01 万元,主要是维修维护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防震减灾基础管理 20.30 万元,主要用于人工费、饲料费等支出;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3.20 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台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地方性补贴和社保缴费。

6. 住房保障支出 17.56 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 12.19 万元,购房补贴 5.37 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76 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7 年减少 2.54 万元,减少 76.97 %。

1.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 年参加出国(境) 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7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6 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46 万元,比 2017 年度减少 17.69 万元,减少 38.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未发目标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58 万元,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

政府采购资金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地震局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地震局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决算比 2017 年增加了 15.8 万元,增加6.59 %,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地震台的地方性补贴是以存量资金形式下达,不计收入,而 2018 年是财政拨款记收入了,所以造成了 2018 年比 2017 年的收入多。2018 年支出决算比 2017 年减少 85.25 万元,减少 27.14%,主要原因 2017 年支付上年的政府采购的款项,2018 年没发目标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地震台站、台网 (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观测设备及保障技术系统购置、维护和技

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地震事业机构(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国土 资源气象等事务(类) 地震 事务(款)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项):反映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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