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3号)和《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鞍委办发[2017]31号),结合我市实际,鞍山市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领导批示意见,起草了《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市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两次向各相关单位印发征求意见函进行征求意见,并针对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内容。7月8日开始在网上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已有356次浏览,均无不同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