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铁西区交通路南、大庆路两侧宝居朗庭国际项目调整商住比》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19-10-08浏览次数: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履行专家论证、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后,《铁西区交通路南、大庆路两侧宝居朗庭国际项目调整商住比事宜》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政复〔2019〕24号),自批准之日起(2019年9月23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nshan.gov.cn)
附:《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三批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