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9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1-04浏览次数:

鞍扶贫办发〔2019〕1号

各县(市)区扶贫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和要求,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确保2020年鞍山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辽宁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农村工作会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度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以提高脱贫质量为导向,由注重减贫进度向注重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六五五”工程,确保全市现行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岫岩县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摘帽,贫困地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二、实现目标

2019年,全市实现1856人脱贫、岫岩省级贫困重点县摘帽。至此,全市扶贫的攻坚阶段结束,绝大部分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县摘帽。2019年-2020年进入保障阶段。

三、实施步骤

(一)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体系(2019年1月至2月)

1、完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普查和“脱贫质量”回头看,解决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

2、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通过端口对接、数据交换等方式,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财政贴息、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探索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管理,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扩展至所有城乡贫困人群,确保贫困人口全覆盖。

3、完善贫困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贫困退出管理,贫困户脱贫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贫困村、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指标,取消行业部门与扶贫无关的搭车任务。脱贫攻坚期间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

4、完善扶贫统计监测体系。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进一步完善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迎接国家组织开展的贫困人口脱贫情况普查做好各项准备。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阶段(2019年3月至10月)

1、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以培育和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优势特色种养业为主导,农产品加工、旅游、电商、光伏等多业并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离任审计,积极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2、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3、加快推进危房翻建改造。结合实际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严格审核补助对象身份,规范对象申请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积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排查工作,2019年对存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改造。

4、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以保障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为核心,完善市、县(区)两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精准立体服务跟踪工作体系,保证市、县两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的稳定,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加强建立精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确保资助精准、有效。

5、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志愿服务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政策性保障兜底。

6、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在巩固已有就业扶贫成果基础上,建立定期调查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就业情况开展调查,形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成效验收、精准退出阶段(2019年11月-12月)

1、明确退出标准。贫困人口年均纯收入稳定达到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2、启动退出程序。严格执行村村评议、镇(乡)审核、县审定的退出程序,确保贫困人口精准退出。逐户填写贫困户退出确认表,规范完善县、镇乡和村三级精准扶贫工作年度统计工作。

3、做好普查抽查。组织有关单位,对贫困人口退出情况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县(市、区)、乡(镇)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亲自抓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2020年以前不提拔、不调动。发挥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稳定扶贫开发工作队伍。在不影响改革的情况下,着力稳定扶贫开发工作队伍,建设一支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市扶贫办位置保持不变并充实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工作直接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台安、岫岩两县扶贫办要把优秀干部和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配齐,也可尝试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到县扶贫办兼职、挂职;乡(镇、场、区)扶贫办可独立设置,也可结合实际与民政办合署办公,确保有专人抓扶贫。

(三)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1、优化考核办法。结合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设置考核内容和条款,避免考核内容过多、过乱、过细;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注重平台和系统资料数据运用,减轻基层报表负担,让基层扶贫干部有更多的时间深入贫困户家中和田间地头,研究落实相关工作。领导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直接到一线了解实际情况。

2、加大考核力度。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脱贫攻坚实效考准考实,坚决防止做表面文章等不严不实问题。强化督查考评结果的运用,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的,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进行处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脱贫攻坚的责任真正扛起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对基层在脱贫攻坚工作探索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别对待,保护和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脱贫攻坚走向深入。

 

 

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鞍山市2019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04

鞍扶贫办发〔2019〕1号

各县(市)区扶贫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和要求,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确保2020年鞍山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辽宁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农村工作会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度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以提高脱贫质量为导向,由注重减贫进度向注重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六五五”工程,确保全市现行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岫岩县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摘帽,贫困地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二、实现目标

2019年,全市实现1856人脱贫、岫岩省级贫困重点县摘帽。至此,全市扶贫的攻坚阶段结束,绝大部分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县摘帽。2019年-2020年进入保障阶段。

三、实施步骤

(一)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体系(2019年1月至2月)

1、完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普查和“脱贫质量”回头看,解决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

2、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通过端口对接、数据交换等方式,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财政贴息、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探索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管理,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扩展至所有城乡贫困人群,确保贫困人口全覆盖。

3、完善贫困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贫困退出管理,贫困户脱贫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贫困村、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指标,取消行业部门与扶贫无关的搭车任务。脱贫攻坚期间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

4、完善扶贫统计监测体系。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进一步完善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迎接国家组织开展的贫困人口脱贫情况普查做好各项准备。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阶段(2019年3月至10月)

1、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以培育和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优势特色种养业为主导,农产品加工、旅游、电商、光伏等多业并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离任审计,积极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2、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3、加快推进危房翻建改造。结合实际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严格审核补助对象身份,规范对象申请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积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排查工作,2019年对存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改造。

4、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以保障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为核心,完善市、县(区)两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精准立体服务跟踪工作体系,保证市、县两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的稳定,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加强建立精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确保资助精准、有效。

5、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志愿服务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政策性保障兜底。

6、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在巩固已有就业扶贫成果基础上,建立定期调查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就业情况开展调查,形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成效验收、精准退出阶段(2019年11月-12月)

1、明确退出标准。贫困人口年均纯收入稳定达到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2、启动退出程序。严格执行村村评议、镇(乡)审核、县审定的退出程序,确保贫困人口精准退出。逐户填写贫困户退出确认表,规范完善县、镇乡和村三级精准扶贫工作年度统计工作。

3、做好普查抽查。组织有关单位,对贫困人口退出情况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县(市、区)、乡(镇)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亲自抓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2020年以前不提拔、不调动。发挥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稳定扶贫开发工作队伍。在不影响改革的情况下,着力稳定扶贫开发工作队伍,建设一支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市扶贫办位置保持不变并充实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工作直接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台安、岫岩两县扶贫办要把优秀干部和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配齐,也可尝试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到县扶贫办兼职、挂职;乡(镇、场、区)扶贫办可独立设置,也可结合实际与民政办合署办公,确保有专人抓扶贫。

(三)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1、优化考核办法。结合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设置考核内容和条款,避免考核内容过多、过乱、过细;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注重平台和系统资料数据运用,减轻基层报表负担,让基层扶贫干部有更多的时间深入贫困户家中和田间地头,研究落实相关工作。领导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直接到一线了解实际情况。

2、加大考核力度。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脱贫攻坚实效考准考实,坚决防止做表面文章等不严不实问题。强化督查考评结果的运用,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的,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进行处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脱贫攻坚的责任真正扛起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对基层在脱贫攻坚工作探索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别对待,保护和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脱贫攻坚走向深入。

 

 

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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