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19〕1号)要求,现将市供销社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2019年,鞍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条例》有效贯彻落实。
1、健全组织机构。市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新调整了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由市供销社秘书科负责。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在“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供销社网站”和各种公开宣传栏上对外公开。同时,明确了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并配备相应办公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保障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2、规范制度要求。市供销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鞍山市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鞍山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鞍山市供销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3、明确公开载体。一是在鞍山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市供销社主动公开部门领导(领导简介以及领导工作动态)、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以及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专题专栏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政务微博、报刊、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开。
4、强化信息更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每月及时将供销社政务信息发布到政府网站。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采集上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确保上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5、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市直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条例》进行全文学习,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技术,使信息发布人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流程,实现了部门信息在政府网站上的直接发布,提高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6、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对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市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财政资金类、业务工作类、工作动态及各种工作总结、报告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省供销社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社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秘书科兼职人员,既要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又要兼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开形式缺乏创新,主动公开方式不够丰富,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确保所有信息的公开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要求进行,做到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同时,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督促机关各科室在相关栏目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特别是政策、规划、文件、数据、服务以及公众关注的其他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鞍山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