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 减轻群众负担
信息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1-13浏览次数: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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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决定自明年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将公安部门核发的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市公安部门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经降低了摩托车牌照工本费,截至目前减轻群众负担超过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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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 减轻群众负担
信息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13

日前,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决定自明年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将公安部门核发的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市公安部门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经降低了摩托车牌照工本费,截至目前减轻群众负担超过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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