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26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市民族和宗教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9年,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市民族和宗教局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共17条,按季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按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报告。2019年度,市民族和宗教局没有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市民族和宗教局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性不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透彻,机关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整体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不强。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方式单一、形式简单。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族和宗教局将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法律法规的主动性、积极性,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硬件建设,拓宽信息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对标先进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5537540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科技路4-1号13F

邮编:114052


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