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13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现公开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鞍山市千中路26号,邮编:114010,电话:0412-5532116,电子邮箱:asrfby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鞍政公领发〔2019〕1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鞍政公领办〔2019〕1号)、《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鞍政公领办〔201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按照既定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人防行政审批权力整体移交到市行政审批局以后,市人防办及时将省人防办出台的文件函件至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等改革后重组的行政部门以及县(市)区,确保其第一时间掌握人防行政依据,将“对不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民用建筑项目,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将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或减免缓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等规定落到实处。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市人防办制定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迎接省政府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后,市人防办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自查,及时报送《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防办不断提高政治意识、突出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培训会议,进一步掌握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

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8890”平台诉求办理的重要内容,在推动问题解决的同时,通过信息公开,使群众更加了解、理解、支持人防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防办坚持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因地制宜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市人防办网站已注销,依托市政府网站发布人防信息。市人防办及时保障专题栏目、其他重点专栏建设、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更新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力争做到栏目健全、更新及时,未被国家、省、市通报或约谈。本年度,未出台人防方面的政府规章、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未出台人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人防办有较为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第一接待人能解决的必须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必须陪同申请人到相关业务部门接洽。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议0次;三是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人防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行政纪律、纪检监察、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无举报、复议、诉讼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拓展等。我们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