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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企业开复工 稳就业政策打出“组合拳”
信息来源:千华网发布时间:2020-02-22浏览次数: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录用外地回鞍人员就业如何申请补贴?企业积极吸纳劳动者就业可以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吗?21日,市人社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政策10问10答”,针对企业和求职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为我市企业开复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政策10问10答:

问题1: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其创业担保贷款可以延期吗?

答: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其创业担保贷款可延期1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贷款企业提出贴息申请经人就中心、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局审核通过,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基准利率50%贴息。

问题2:疫情防控期间,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怎么办?

答: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借款人员提出申请,县(市)区就业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合格后由县(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由经办银行机构审核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

问题3:对返鞍山人员首次自主创业的,怎么申请创业场地补贴?

答:符合下述条件的5类人员(包括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专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如果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而是自行租赁场地,按5000元/年的标准给予首次自主创业场地补贴(简称创业场地补贴),毕业五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10000元/年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场地租赁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照实际发生额予以补贴。创业场地补贴实行当年申请当年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创业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鞍山市首次自主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并做首次自主创业认定及困难家庭认定,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部门和同级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由创业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发放补贴。

问题4: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怎样申请稳岗返还补贴?

答:对于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返还支持。申请稳岗返还企业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1.2019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3.78%,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裁员率低于5.5%;2.2019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和个人均不欠费,缴费时间12个月);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要求,诚信守法经营。满足条件的企业申报前要填写申报表和承诺书,提交企业信用情况报告;已经领取了2018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要说明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此项工作将在2月末或3月初启动,届时,企业可以与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预约办理。

问题5: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企业暂时无法缴纳失业保险怎么办?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将1月、2月应缴失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损严重行业企业,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失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问题6: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录用外地回鞍人员就业如何申请补贴?

答:支持鞍山籍人员回鞍就业,对于7月底前回鞍在中小企业就业的鞍山户籍人员,在鞍工作满半年以后可以申请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在鞍工作满半年的每人补助500元,满一年的每人补助1000元,每人只可申领一次。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称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回鞍就业人员补助申请表》,并需提供以下资料:1.劳动合同(政策期内且半年以上);2.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如果前台能够查询到相关数据,则无需提供);3.工资单;4.上一个就业周期在外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划型证明。

问题7:疫情防控期间,返鞍人员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子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怎么申请培训补贴?

答:按照《鞍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由培训单位收集相关材料后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预约申报,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补贴。

问题8: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如何申请?

答:根据《鞍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文件规定,对参加指导目录内各专业(工种)培训并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各企业收集相关材料后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预约申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补贴。

问题9: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积极吸纳劳动者就业可以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吗,怎样办理申请手续?

答:对于吸纳返乡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返乡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岗位补贴。

企业应在与返乡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划型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上月工资发放情况表、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考勤表(如有人员变动,需填写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返乡人员上一个就业周期在外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待审核与备案后,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补贴将拨付到企业基本账户。

问题10: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吗,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对于吸纳返乡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中小微招用返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统筹部分(不包括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企业应在与返乡就业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划型证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上月工资发放情况表、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考勤表(如有人员变动,需填写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待审核与备案后,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补贴将拨付到企业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