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 APP 的通知(附二维码)
信息来源:微鞍山发布时间:2020-02-29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公共场所推广使用“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APP电子通行证管理制度。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社区(村屯)、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企业和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交车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使用方法

居民进出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存储在手机上的电子通行证,接受信息采集员的查验和录入。电子通行证由居民扫描居民申报用二维码(详见附件)在线办理。

三、有关要求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督促指导。办证人和信息采集员必须如实填报信息,确保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填报虚假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 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公共场所负责人须设置信息采集员,可通过微信扫描信息采集员用二维码(详见附件)安装“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APP。信息采集员负责测量体温并扫码登记。进入公共场 所的人员须主动配合,主动出示个人身份证或电子通行证。

3. 市卫健委要牵头全市卫生系统的推广应用,尤其是组织为发热门诊、社区医院等医疗机构使用者开设账号权限。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指导乡镇、村屯 利用软件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民政局要牵头城乡社区的推广应用,指导城乡社区利用软件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 金融发展局等市直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负责指导各自主管行业、单位利用软件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宣传部要协助做好向市民的宣传工作。

4.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各县(市)区、开发区信息采集员的基本信息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市公安局(联系人:王子成,联系电话:13624228311)。

5. 相关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附件:居民申报用二维码、信息采集员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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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 APP 的通知(附二维码)
信息来源:微鞍山 发布时间:2020-02-29

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公共场所推广使用“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APP电子通行证管理制度。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社区(村屯)、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企业和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交车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使用方法

居民进出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存储在手机上的电子通行证,接受信息采集员的查验和录入。电子通行证由居民扫描居民申报用二维码(详见附件)在线办理。

三、有关要求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督促指导。办证人和信息采集员必须如实填报信息,确保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填报虚假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 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公共场所负责人须设置信息采集员,可通过微信扫描信息采集员用二维码(详见附件)安装“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APP。信息采集员负责测量体温并扫码登记。进入公共场 所的人员须主动配合,主动出示个人身份证或电子通行证。

3. 市卫健委要牵头全市卫生系统的推广应用,尤其是组织为发热门诊、社区医院等医疗机构使用者开设账号权限。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指导乡镇、村屯 利用软件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民政局要牵头城乡社区的推广应用,指导城乡社区利用软件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 金融发展局等市直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负责指导各自主管行业、单位利用软件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宣传部要协助做好向市民的宣传工作。

4.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各县(市)区、开发区信息采集员的基本信息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市公安局(联系人:王子成,联系电话:13624228311)。

5. 相关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附件:居民申报用二维码、信息采集员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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