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鞍山市酒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3000-2020-003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酒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0-02-08 文  号 〔2020〕3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酒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酒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0-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大力实施“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鞍委发〔2019〕17号),加快提升鞍山酒业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鞍山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着力树立“酿造老百姓喝得起的健康酒”理念,把鞍山建设成为立足辽宁省、辐射东北、华北的重要优质酒生产和交易基地、中国有影响的白酒文化基地。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东北作为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和鞍山市作为重要白酒消费大市的优势,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着力构建“粮食基地—原酒基地―优质酿酒―知名品牌—辅料基地—交易基地”于一体的全产业链, 着力提升鞍山酒业市场份额、白酒吨酒价和入库税收。力争到2020年,鞍山市本地白酒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培育至少1家规模以上企业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秀品牌企业。到2025年,本地白酒企业实现消费收入5亿元以上,培育5家左右规模以上企业,市产白酒在省内市场份额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突破30%;吨酒价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突破40%;入库税收至少1亿元。到2030年,实现消费收入50亿元以上,培育至少2家大型酒业企业;市产白酒在省内市场份额再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超过50%;吨酒价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重再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突破60%;入库税收至少1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

落实国家酒业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资质管理,引导有资质的酒业企业重组,加快公司化改制和企业化运作,规范合法经营。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外部资本投资鞍山酒业,优化企业股权结构。鼓励原酒企业和下游瓶装白酒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通过股权合作稳定销售渠道。鼓励鞍山酒业企业牵头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鞍山酒业企业集团,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做大做强。支持酒业企业集团牵头组建鞍山市酒业协会,鼓励协会实行轮值主席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大力实施“三品”战略。

在增品种方面,鼓励企业顺应酒品时尚化、个性化、健康化消费趋势,加大预调酒、果酒、养生酒等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形成传统中式白酒、养生酒和创新酒品为支撑的产品体系。支持本地酒业企业成立产品研发机构,鼓励本地工业设计企业与本地酒业企业合作开发新品种,鼓励省内外酒业专家与鞍山酒业企业共建专家工作站,支持省内外调酒大师、品酒大师在鞍山酒企设立工作室;鼓励鞍山酒业企业申报国家行业实验室;支持鞍山酒业企业举办新生代调酒品酒大赛;鼓励企业在口感、色味、香型、配方、包装和健康元素的组合上持续改善提升,开发和培育带有浓厚鞍山元素的标杆性酒类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在提品质方面,支持企业坚守纯粮固态酿造技艺,大力保护和发展酿酒窖池,推进酿酒技改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制定原酒标准、传统酒曲工艺标准和鞍山酒类产业技术规范,鼓励建立小微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鞍山酒业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准生产等方法,开展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为主的良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产品辐射“一带一路”。支持鞍山酒业企业开展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开展智能制造、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建立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支持酒业生产企业逐步扩大智能灌装生产能力;支持酒业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智能机器售酒,逐步扩大智能机器售酒比重。支持鞍山酒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制定白酒国家、行业、团体、企业和国际标准,申报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称号和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以及国家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在创品牌方面,支持鞍山老窖、腾鳌老窖、牛庄大曲、八匹虎、南果梨酒等本地酒企做优品牌,形成多层次鞍山酒业品牌体系。支持鞍山本地白酒企业开展鞍山白酒地理标识和香型认定,鼓励鞍山品牌企业开展老窖池认定和建档,加大酒业代理、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和智能机器售酒及线上线下品牌营销等,积极东进西扩南拓,扩大东北华北二三四线城市和社区村镇大众消费市场,打造优质区域品牌。支持酒业企业组织举办年度鞍山酒文化节。鼓励企业通过广泛参与各类大型公益活动或发布公益公告、开展工业旅游等形式,宣传企业产品和文化。组织本市酒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交易会、洽谈会等,支持酒类流通企业与骨干酒企合作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

(三)调整优化产品结构。

鼓励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实施中端大单品战略,重点扩大中档产品市场份额,加快开发一批100―300元/瓶的中档白酒,巩固提升50元/瓶左右的大众消费产品销量。支持重点酒企培育推广超级单品,集中优势资源,打造3个左右1亿级大单品、2个左右5亿级大单品,形成鞍山酒业品种群。鼓励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趋势,在个性化定制、柔性化服务、产品融合、用户体验、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提高产品供给服务水平。针对不同市场,精细化开发产品,开发适应年轻人、女性消费需求的低度、时尚酒类产品,开发家宴、商务、旅游等不同系列的差异化、特色化酒类产品,开发适应特定国际化市场的低度优质白酒和特色果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旅广电局)

(四)促进基地化集群化发展。

支持鞍山酒业企业按照“有机、绿色、无公害”要求,整合东北酒业原料种植资源,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提高基地产业化经营水平,打造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有机优质专用小麦、高粱等酿酒原料基地。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快原酒生产、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原酒基地,提升原酒酿造工艺水平,逐步提高原酒的集中生产和储存能力。开展重点企业优质原酒基地认定,认定一批基础好、实力强、规模大的原酒基地,淘汰无原酒生产条件和能力、生产工艺落后的小企业。规划建设原料种植基地,促进原料标准化种植,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支农项目给予支持。依托重点企业,规划建设白酒工业园,科学设置园区准入标准,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立白酒工业园区管理和运行机制。将酿酒小作坊整治和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压减数量、整合优化、引导入园。鼓励立足市内配套,大力发展玻璃制瓶、包装材料、彩印包装及创意设计等白酒关联行业,各地新增白酒关联企业必须进入工业园区。鼓励重点企业建设集设计、酿酒、科研、生产、检测检验、交易、会展、金融、包装、调酒、商贸、物流、人才培训、旅游、文化于一体的酒产业园区和特色风情小镇,促进产业集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千山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酒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酒业转型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助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鞍山市酒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立鞍山市酒业发展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白酒产业发展战略、提供政策咨询和提出科学决策的意见建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安排好时间节点,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及时反馈工作成果,确保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责任单位:鞍山市酒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酒业企业公司化运作并依法纳税,以2019年为基年,从2020年起,对在鞍山市注册且销售鞍山酒前3位的流通企业,以及年销售鞍山酒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按照年度新增纳税的15%作为奖励返还企业。鞍山公司制酿酒企业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鞍山公司制酒业生产企业给予金融支持。扩大酒企动产、不动产(原酒、窖池)、股权、应收账款、订单和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范围。积极支持白酒企业上市融资。加强酒业专项统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统计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鼓励酒业企业积极申报中国酿酒大师;鼓励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开展市级品酒师、酿酒师、大工匠等评选和培养工作,开展技能培训、竞赛、考核等活动,对技术比武中成绩优秀的授予荣誉称号,并列入市级高技能人才范围。鼓励企业试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制,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科研、生产、销售等方面急需人才,重点引进经营团队、销售团队和技术团队;支持企业开展“校企”“院企”合作,引进国家级酿酒师、品酒师和融资人才,合作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等。支持鞍山师范学院设置酿酒工程及相关专业,鼓励职教城面向酒业企业,对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在岗职工培训,满足鞍山酒业发展人才需求。酒类企业发展所需人才的引进、培养、落户及其家属就业、子女就读,全面享受鞍山市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鞍山师范学院、市职教城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四)推动绿色生态发展。

加强酒企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和完善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补偿机制,禁止发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禁止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入重点白酒产业水源地保护范围,切实保障酿造白酒所需的水质和生态要求。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加强技术改造,降低物耗、能耗,节约用水, 推行清洁生产,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包装对非再生性资源的消耗,控制包装废物的产生,规范包装物回收利用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开展酒糟等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

(五)规范市场秩序。

积极支持酒业企业退城入园、改制、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异地搬迁等项目许可证变更、环评审批等工作。严格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酒类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全面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及时注销不符合规定的白酒生产许可证,对证照不全、无效和无证非法生产、销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推进酒业企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建立白酒企业信用记录,开展“放心酒”消费指南,建立行业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附件:鞍山市酒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鞍山市酒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孙  平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安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组  员:彭泽宇  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办专职副主任

       廖明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超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庆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欣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世敏  市农机办专职副主任

       何玉雪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仕君  市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张永良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东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小川  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

       高向宁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孙英超  市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

       王金伟  千山区区委常委

       刘宝林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侯冬岩  鞍山师范学院副校长

       于桂春  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商务执法大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