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3-01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规定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各级分工负责,以水利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为基础,行业重大工程建设、水利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进展和完成情况、水环境提升等为重点,以今年5月15日“政务公开日”为基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围绕全局重点工作,服务大局,强化领导,研究措施,完善制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高政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和认识。为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政务公开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仍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水利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2020年,鞍山市水利局将继续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立足于为群众办实事,加强与民互动,解决群众办事难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效能,营造了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办事氛围,建立了长效服务机制,为水利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鞍山市水利局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