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鞍山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3000-2020-004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鞍山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0-03-31 文  号 〔2020〕4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鞍山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鞍山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确保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五大安全”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深入实施“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城市活力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市政府2020年“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230项(含承接省任务82项),其中重点工作任务125项,重大项目105项。

(一)重点工作任务125项

突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力做好“六稳”工作、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构建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等十一方面工作,确定125项重点工作任务(含省重点工作任务78项)。

(二)重大项目105个

全面推进105个重大项目,即推进53个重大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含省重大建设项目2个),推进52个重大招商项目早签约、早落地(含省重大招商项目2个)。

三、考核安排

2020年鞍山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本年度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省82项涉及我市工作任务,由31个市直单位和市税务局承担,省直对口部门考核,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绩效办)复核认定。市直31个单位负责将承接的具体任务分解至各地区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填报指标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填报,并组织开展指标预判。

市230项工作任务,按照“谁承担、谁落实、谁牵头、谁考核”的原则,由市发展改革委等32个市直单位和市税务局对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制定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对于125项重点工作任务,由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单位按照确定的必保目标和奋斗目标,将具体任务分解至各地区并组织考核、定期通报。对于105个重点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围绕53个重大建设项目加强调度考核通报,由市商务局围绕52个重大招商项目加强调度考核通报。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作为绩效考核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绩效办和市工作实绩考核办安排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区,规划设计半年、三季度、11月份等3个时间节点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单位,组织开展绩效考核、查访核验以及专项督查工作,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市直考核单位按照考核细则设定的时间节点,依据责任部门填报的证明材料,开展在线考核工作,判定考核结果。责任单位(地区)负责工作任务的推动和落实,按照考核细则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填报证明材料,佐证工作任务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负直接责任,要走进现场抓落实,带头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面对困难,善于攻坚克难,坚持干中求进、改中求好、常做常新,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推动落实、破解难题、干出成效。

(二)细化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区、各单位要对照省、市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强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照要求继续丰富并细化分解,逐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要科学合理设定年度目标和季、半年序时节点内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做到每一项部署、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主动担当的作用,围绕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加大落实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自觉担当,齐心协力把工作往前推、往前赶。

(三)迅速行动,全力推进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市委工作法和“四重点、五基本”要求作为推进我市“重强抓”专项行动的具体落实招法,提升工作标准、勇于创新争优,推动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迅速推进重点工作,立即启动重大项目,抓紧落实,紧盯不放,决不放松懈怠。坚持实行月调度、季推进、半年评估、全年总结工作机制,各位副市长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市长每季度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市通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弘扬实干精神。各地区、各单位要强化宣传鼓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各种信息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跟踪报道好做法、好机制、好成果。市“重强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编发简报,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凝聚振兴发展各方力量,形成奋发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严督实考,全程动态监控。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直各单位对全市“重强抓”专项行动实行线上全过程督考,各牵头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对各地区各责任单位的日常督查考核以及通报工作,每月跟踪调度责任单位、被考核地区工作推进情况、指标完成及预判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协助分管副市长组织相关单位及地区召开月调度工作会议,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标年度目标及序时节点内容完成情况,强化动态管理、全程监控。同时加强线下跟踪督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更多采取暗访、突访等方式深入部门和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及时查找问题,立即整改。以结果为导向,加大通报力度,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突出工作实效。

下一步,各地区、各单位要于4月20日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2020年“重强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此进行备案并通报。


附件:1.2020年鞍山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共125项)

    2.2020年度鞍山市“重强抓”在建重大项目任务分工表(共53个)

    3.2020年度鞍山市“重强抓”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任务分工表(共52个)

    4.2020年各地区“重强抓”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共71项)


附件:   

       2020年鞍山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