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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5号)
信息来源:鞍山云发布时间:2020-04-20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严格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做好学校、社区(村屯)和社会面的精细化常态化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全力做好学校精细化常态化防控工作

1.严格开展学生和教职员工动态摸排。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全员扫描二维码加入“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APP,逐一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近14天内的活动轨迹、健康状况、接触情况等,对于与境外和湖北、黑龙江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有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员工一律进行血清抗体检测。

2.对所有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设置临时隔离点、告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并派专人规范管理。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期间和放学后要求不外出、不集聚、不聚餐。疫情期间,除学生和教职员工,以及因防疫督查、物资采购等工作需要的人员,经扫码进入校园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全面实行消毒通风。所有学校每日至少要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进行消毒2次,即时通风。同时,全面进行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4.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统筹做好校际间及班级间错时上下学方案,不同年级间隔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0分钟。实行人车分流制度,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在学校门口30米外设置警戒线,防止车辆堵塞和人员聚集。

5.加强食堂就餐管理和宿舍封闭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配餐单位的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实行宿舍管理24小时值班制度,师生进出宿舍要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各学校食堂、宿舍等后勤工作人员一律进行体检和血清抗体检测,坚决杜绝带病上岗。住宿学校学生洗浴要实行限时、错时洗漱和洗浴,每使用一个批次要全面消毒一次。

6.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对学校及校园周边实行“拉网式”排查治理,全面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平安。校园内有施工工程的,要设置隔离带或隔离墙,保留一定与师生活动区域的距离空间。走读学生上下学乘车要以私家车或雇佣的专车为主,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的学生在下车后要及时洗手。学校要组建以宿舍、食堂、学习、活动四位一体的学生生活学习互助小组,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二、扎实做好社区(村屯)精细化常态化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一旦发现疫情立即精准围堵,切实做到提前预判、及早准备、应管尽管、应控尽控。

2.要持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和管控,特别是对开放式小区、城乡接合地区、出租房屋、市场集群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掌握境外和湖北、黑龙江等重点地区来(返)鞍人员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要严格执行湖北、黑龙江等重点地区来(返)鞍人员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满后要继续跟踪监测14天。对于在外省市隔离期满的来(返)鞍人员仍要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4.对从湖北、黑龙江等重点地区来(返)鞍人员实行严格的接警制度。居住地(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落实转移接收和集中隔离等措施,社区(村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精准到户到人。对于拒不配合、提供虚假信息、不主动报告、不主动集中隔离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继续发挥8890群众监督、信息收集、与民互动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举报,落实奖励制度,对有价值的线索要及时给予举报人奖励。

6.加强督导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各类隐患问题,推动及时整改完善,对于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切实做好社会面的精细化常态化防控工作

1.进一步强化对公共场所的防控。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做好进出人员测温和扫码工作,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每日进行不低于2次的消毒作业。重点对电梯轿厢、扶梯、门禁、门把手等易接触点位进行定时消毒,提倡免费配备纸巾、湿巾等用品。

2.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要采取分餐制、套餐、外带等方式分散供应和用餐,严格用餐人数和座位间隔,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要根据同桌用餐人数和菜品数量配备公筷公勺,切实做好场所和餐具的常态化消毒工作。

3.商场、超市、酒店等经营性公共场所要科学限制客流量,推荐顾客采取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措施,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引导人员错峰乘坐电梯,减少人员聚集。

4.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进店顾客“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要求,不符合标准者一律不准进入店内。同时,要加大对员工信息的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员工及其家属情况,对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落实14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认其健康后方可返岗工作。

5.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通过公共场所LED屏幕滚动播放、张贴和摆放宣传画及相关视频等方式,向公众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防范措施,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

6.坚决做到少聚集、少流动,最大程度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引导公众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指导老年人群体、弱体质群体、有其他基础疾病患者群体加强自我防护。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