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经济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中省直及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科技〔2019〕59号)的相关规定,省工信厅拟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并对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技术中心开展名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材料要求
1. 2019年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1)。
2.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简介(附件2)。
二、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材料要求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填写《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附件4)。
三、工作程序
1.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经济主管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企业做好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1、2)填报工作,于5月20日前将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未报送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邮箱。
2.企业技术中心名称有调整的,请于5月28日前将《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附件4)和相关附件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电子版以PDF形式发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邮箱。
四、其他事项
请高度重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断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撤销技术中心称号。
联 系 人:市工信局科技科 闻一
联系电话:0412-2290023
电子邮箱: asjmwkjc@163.com
附件:1.2019年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简介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未报送情况汇总表
4.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