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医养结合型集中养老模式的建议》(0093)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4-1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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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晓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型集中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呈现出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明显、空巢化加剧等特征,养老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热点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事业发展,初步形成和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医养相结合”服务体系。

一、人口老龄化情况

当前,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4.98万人,占总人口的24.6%。其中,健康老人45.2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3.25%;失能、半失能老人6.7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7.92%;空巢老人42.6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0.23%;失智老人2.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82%;失独老人0.3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0.45%。

二、提案问题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利用优质医院资源搞试点,探索“医+养”新模式的建议。我市于2016年印发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6〕148号),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利用优质医疗资源探索医养融合模式。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对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进行4次免费随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6.75%。二是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人服务能力。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在明显位置设置 “老年人优先”标志, 对8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导诊、轮椅等服务和设备。目前,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开通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同时,全市16家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房。三是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目前,市中医院与我市多家养老院立合作关系,在福兴、千千凯兴等五家养老院建立“鞍山市中医治未病研究基地—养老服务示范点”工作室,配备中医理疗设备和各项治疗物品。

(二)关于利用闲置医疗资源集中养老,实现医养结合长效化的建议。一是为利用医疗资源探索集中养老模式,着力解决市第二医院长期经营困难情况,我市于2017年推进医院转型,走医养结合差异化发展道路,成立医养兼顾、瞬时医疗,功能康复等功能的三个养老病区,实现了“病时医疗、康时养老、全程无需家属陪护”的新型医康养结合模式,满足了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目前医院设置76张床位、住院患者40名,配备医生5名、护士19名、护工11名。近日,第二医院利用院内闲置大楼,与社会资本签订协议,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建设医康养中心,实现长效化、规模化发展,预计年底建成我市首家医养结合特色医院。二是深化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以签约合作的形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并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目前,全市87家医疗机构与201家养老机构中的188家签订医养结合协议,签约率达93.5%。

同时,我市医养结合保障政策初步建立。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医养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多个文件,为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印发《鞍山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健全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印发《鞍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8-2020年)》,对医养机构的规划和设置有了明确规范。印发《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实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由县(市)区审批局备案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下发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实现医养机构规范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提案中的建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如下。一是按照国家、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政策文件,出台我市相关文件,加快推进医养事业发展。二是要推进医养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年底前实现为所有养老机构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三是继续加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四是持续指导推进医养特色医院建设,实现年底前建成。

感谢时晓云委员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共同努力下,紧紧抓住国家倡导医养结合发展的历史机遇,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新局面。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医养结合型集中养老模式的建议》(0093)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16

时晓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型集中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呈现出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明显、空巢化加剧等特征,养老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热点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事业发展,初步形成和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医养相结合”服务体系。

一、人口老龄化情况

当前,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4.98万人,占总人口的24.6%。其中,健康老人45.2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3.25%;失能、半失能老人6.7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7.92%;空巢老人42.6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0.23%;失智老人2.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82%;失独老人0.3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0.45%。

二、提案问题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利用优质医院资源搞试点,探索“医+养”新模式的建议。我市于2016年印发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6〕148号),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利用优质医疗资源探索医养融合模式。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对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进行4次免费随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6.75%。二是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人服务能力。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在明显位置设置 “老年人优先”标志, 对8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导诊、轮椅等服务和设备。目前,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开通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同时,全市16家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房。三是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目前,市中医院与我市多家养老院立合作关系,在福兴、千千凯兴等五家养老院建立“鞍山市中医治未病研究基地—养老服务示范点”工作室,配备中医理疗设备和各项治疗物品。

(二)关于利用闲置医疗资源集中养老,实现医养结合长效化的建议。一是为利用医疗资源探索集中养老模式,着力解决市第二医院长期经营困难情况,我市于2017年推进医院转型,走医养结合差异化发展道路,成立医养兼顾、瞬时医疗,功能康复等功能的三个养老病区,实现了“病时医疗、康时养老、全程无需家属陪护”的新型医康养结合模式,满足了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目前医院设置76张床位、住院患者40名,配备医生5名、护士19名、护工11名。近日,第二医院利用院内闲置大楼,与社会资本签订协议,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建设医康养中心,实现长效化、规模化发展,预计年底建成我市首家医养结合特色医院。二是深化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以签约合作的形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并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目前,全市87家医疗机构与201家养老机构中的188家签订医养结合协议,签约率达93.5%。

同时,我市医养结合保障政策初步建立。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医养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多个文件,为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印发《鞍山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健全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印发《鞍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8-2020年)》,对医养机构的规划和设置有了明确规范。印发《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实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由县(市)区审批局备案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下发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实现医养机构规范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提案中的建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如下。一是按照国家、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政策文件,出台我市相关文件,加快推进医养事业发展。二是要推进医养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年底前实现为所有养老机构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三是继续加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四是持续指导推进医养特色医院建设,实现年底前建成。

感谢时晓云委员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共同努力下,紧紧抓住国家倡导医养结合发展的历史机遇,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新局面。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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