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将实现省级统筹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05-1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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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2020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印发了《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从2020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省级统收统支。2020年底前,实现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省级统筹,均衡省内各地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目前,市人社局正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配合开展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激励约束机制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将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让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