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5-1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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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市国资委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20〕12号)要求,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

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为重点,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密切关注涉及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等方面的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引导社会预期。健全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一)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事程序(办公室);

(二)国资委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科);

(三)国资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所出资企业董事会试点、法制建设、履行社会责任、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情况(发展改革科、企业领导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维护稳定工作科);

三、继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市属企业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市属企业总体经济运行情况,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绩效情况,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外部董事调整情况等。监督指导产权交易机构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四)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科);

(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

(六)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有关情况(企业领导人管理科);

(七)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考核分配科);

四、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细化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优化依申请信息公开接收渠道,规范依申请答复标准文本格式,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法律审核,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政策法规科);

(九)国资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当依法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的信息(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维护稳定工作科);

(十一)国资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委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告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完善政务咨询栏目答复流程。做好国资委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

(十二)国资委办公地址、电话、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办公室)

六、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

围绕针对新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以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以发布文件解读、在线访谈等形式,回应社会普遍关切,于5月15日起至活动结束,分期在国资委网站开展。

(十三)主动公开各科(室)制作以市国资委名义印发的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文件(各相关科室)。

七、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活动

5月15日当天,在国资委门户网站以飘窗链接的形式发布省政府办公厅编制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征求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政务公开工作是保障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重要渠道,各科室要根据所涉及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联络工作,协调各相关科室保障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到位,联络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重要公开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