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5.15政务公开日“群众难题我来答“接听统计(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来源:鞍山8890民生问题大数据平台发布时间:2020-05-2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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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5月18日接听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接听专家姓名:高晖(副局长)、白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当日受理件量6直接答复件量6
记录转办量0接听时间14:00-17:00

典型问答汇总:

1、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待遇问题

答:凡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都可申请。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人书面申请;(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三)《退伍军人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原件;(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参战退役军人身份如何认定?享受什么待遇?

答:目前,对于退役军人是否参战有严格的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才能确认身份。农村籍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 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可以享受参战人员生活补助待遇,补助标准按照国家下发的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文件规定执行,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认定。

3、咨询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并想了解负责此项工作具体科室电话?

答:(1).服现役满12年(含)以上的士官;(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3).因战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4).烈士子女士兵;(5).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6).服现役满上士军(警)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7).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8).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人伍或者从在校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以及应届大学毕业人伍且持有“通字”或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士官。

4、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一般应携带军队开具的“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必要材料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凭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以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为准。

5、一次性退役金如何领取?

答:已下达退役命令的士兵,离开部队前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和发放(入账)凭单,士兵本人要进行确认和签收。回到地方后,退役士兵要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之后持居民身份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到安置地任意农业银行网点激活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后,办理取现或转账等业务(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激活前可查询卡内金额)。 

高晖(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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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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