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0年四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发布时间:2020-05-02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4月10日-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0年第4次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4月份省政府办公厅检查政府网站200家,占全省政府网站总数的36%,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总体合格率为99%,本次抽查不合格网站未涉及我市。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4月份随机抽查各市、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05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的13%,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为“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微博,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检查还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存在文字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市共有运行的政府网站31家,检查中发现个别政府网站存在用词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我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我市现有政务新媒体78个,经全面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5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五一”假期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及运维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网络安全问题,务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恢复,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四是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四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0-05-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4月10日-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0年第4次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4月份省政府办公厅检查政府网站200家,占全省政府网站总数的36%,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总体合格率为99%,本次抽查不合格网站未涉及我市。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4月份随机抽查各市、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05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的13%,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为“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微博,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检查还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存在文字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市共有运行的政府网站31家,检查中发现个别政府网站存在用词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我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我市现有政务新媒体78个,经全面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5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五一”假期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及运维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网络安全问题,务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恢复,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四是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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