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妥善布置社会考试考场的提案》第6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6-17浏览次数:次
鞍山市教育局:
现就刘智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妥善布置社会考试考场的提案》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市司法局每年承办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考场设置在鞍山职教城。考试期间,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必须在考场内黑板上张贴警示《考生须知》,教室门外张贴“本场考生考号列表”,其他位置没有覆盖,也没有桌椅挪动。省司法厅在考试当天派指定副厅长带队到考场现场督考和检查考场布置,并且司法局考试办公室也与校方沟通好,考试结束当天即由校方安排保洁人员专门负责清除。
鞍山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