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0年五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发布时间:2020-06-10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5月10日-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0年第5次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5月份省政府办公厅检查政府网站200家,占全省政府网站总数的36%,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总体合格率为99%。不合格网站为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问题为首页无信息更新。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站内检索功能不实用,无法准确查找到相关信息;互动反馈情况的公开仍需要加强完善。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5月份随机抽查各市、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205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的26%,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是“鞍山经开司法”、“鞍山人社”政务微博,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检查还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仍存在文字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市共有运行的政府网站31家,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存在文字表述错误、栏目更新不及时和站内检索功能不实用等问题。

(四)我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我市现有政务新媒体78个,经全面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6月15日前整改完成。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加强网站日常监测,避免“单项否决”情况反复出现。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网站内容、访问等情况实现实时监管。

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漏报情况及时向主管单位备案。

四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五是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六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构栏目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地区、各部门于6月底前,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构栏目相关信息。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五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0-06-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5月10日-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0年第5次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5月份省政府办公厅检查政府网站200家,占全省政府网站总数的36%,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总体合格率为99%。不合格网站为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问题为首页无信息更新。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站内检索功能不实用,无法准确查找到相关信息;互动反馈情况的公开仍需要加强完善。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5月份随机抽查各市、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205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的26%,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是“鞍山经开司法”、“鞍山人社”政务微博,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检查还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仍存在文字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市共有运行的政府网站31家,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存在文字表述错误、栏目更新不及时和站内检索功能不实用等问题。

(四)我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我市现有政务新媒体78个,经全面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6月15日前整改完成。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加强网站日常监测,避免“单项否决”情况反复出现。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网站内容、访问等情况实现实时监管。

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漏报情况及时向主管单位备案。

四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五是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六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构栏目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地区、各部门于6月底前,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构栏目相关信息。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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