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2020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
“重实干、 强执行、 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0-06-2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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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市税务局坚持以税收收入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发布各项税收政策,全力弱化疫情影响,全力配合“双百攻坚”,力争将“重强抓”工作落到实处。现将上半年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明确目标抓管理

结合鞍山市“重强抓”专项行动目标,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2020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每项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五个一”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负直接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在承接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合理设定年度目标和月、季、半年序时节点内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做一桩成一桩。

二、持续推进,协同推进抓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精准发力,协调推进,与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建立快速沟通渠道和响应机制,信息分享,政策协助畅通无阻。

三、主动迎战,抗击疫情促发展

1-6月市税务局承接的各项指标任务均已较好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牢记主责主业,聚焦组织收入工作不放松,通过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享尽享、应收尽收,上半年累计入库税收收入102.9亿元,其中组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6亿元,圆满实现上半年“双过半”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率为102.1%。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上半年,市税务局继续坚持国务院、总局的战略部署,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期间税收政策全面落实落地。

(三)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情况

市税务局与市人社局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全力配合市人社局完成该项工作。

(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情况

市税务局已实现社保系统参数调试,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预算分配比例调整为100%省级统筹。

(五)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情况

市税务局积极向退役军人提供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六)完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市税务局与市发改委等多家部门建立协同机制,联合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2020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
“重实干、 强执行、 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按照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市税务局坚持以税收收入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发布各项税收政策,全力弱化疫情影响,全力配合“双百攻坚”,力争将“重强抓”工作落到实处。现将上半年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明确目标抓管理

结合鞍山市“重强抓”专项行动目标,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2020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每项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五个一”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负直接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在承接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合理设定年度目标和月、季、半年序时节点内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做一桩成一桩。

二、持续推进,协同推进抓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精准发力,协调推进,与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建立快速沟通渠道和响应机制,信息分享,政策协助畅通无阻。

三、主动迎战,抗击疫情促发展

1-6月市税务局承接的各项指标任务均已较好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牢记主责主业,聚焦组织收入工作不放松,通过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享尽享、应收尽收,上半年累计入库税收收入102.9亿元,其中组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6亿元,圆满实现上半年“双过半”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率为102.1%。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上半年,市税务局继续坚持国务院、总局的战略部署,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期间税收政策全面落实落地。

(三)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情况

市税务局与市人社局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全力配合市人社局完成该项工作。

(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情况

市税务局已实现社保系统参数调试,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预算分配比例调整为100%省级统筹。

(五)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情况

市税务局积极向退役军人提供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六)完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市税务局与市发改委等多家部门建立协同机制,联合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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