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鞍山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
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3000-2020-011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0-06-17 文  号 鞍政办发〔2020〕11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加快推进东北亚

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实施方案


鞍山作为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已迫在眉睫,应紧紧抓住辽宁省政府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重大战略契机,将开放作为我市发展的头等大事。为充分发挥鞍山在东北亚地区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对外开放条件,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以统筹平台、投资、贸易、文化、通道建设为引擎,加快推动同东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构建内外联动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将鞍山打造成为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与东北亚国家产业合作。引导鞍山企业在东北亚国家布局建设经贸合作园区,带动鞍山中小企业抱团合作“走出去”。创新对东北亚国家投资方式,促进与东北亚国家国际产能合作,采取投资建厂、承包工程等多种方式分类推进与东北亚国家国际产业合作。有序引导和规范对东北亚国家投资,建立健全“走出去”企业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严格规范经营。扩大海城西柳北派服饰中棉服、裤装在东北亚国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西柳市场在俄罗斯拓展进程。将西柳市场海外分市场建设成功模式向俄罗斯腹地城市推进。加强与蒙古国经贸合作,积极对接蒙古“草原之路”发展战略,实时跟进西柳市场在二连浩特建设西柳分市场,推进与乌兰巴托合作加工贸易区和海外仓等项目。推动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走进蒙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开拓东北亚市场。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充分利用国家对国内外重点展会的政策支持,组织企业参加日本东京国际礼品消费品博览会、韩国首尔国际食品产业大展、俄罗斯国际建材展等东北亚国际展会,巩固和扩大我市商品在东北亚国际市场份额。每年举办西柳国际服装博览会,扩大对东北亚国家出口规模。促进鞍山地方冶金、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产业与外贸集团对接,利用外贸集团国际销售网络扩大东北亚国家出口份额。(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贸易平衡稳定发展。扩大冶金、纺织品、机电等支柱产品出口东北亚国家规模,重点推进汽车板、硅钢片、铁路用钢、钢板桩、镁化工、镁建材等菱镁滑石深加工产品出口。重点开发冶金设备、电力装备、矿山设备、工程机械、汽车配件和改装等高技术机电产品出口。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磁应用等新兴产业。重点推动食用菌、山楂、禽肉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出口东北亚国家。推动对东北亚国家的出口向技术、资本、产品、服务和标准输出并举转变。加强与俄罗斯经贸合作,推进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洽谈和对接。推动紫竹集团、福鞍集团、鞍山华科大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市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俄企业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全面推进鞍山金融、文化、教育、科技、体育、民生等各领域对东北亚国家开放工作,开放东北亚国家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整合旅游资源、树立旅游品牌,加强与东北亚国家合作,做好“一带一路”旅游联盟宣传推广,全面融入东北亚大旅游格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逐步扩大进口贸易。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我市进口。利用好国家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特色优质消费品、高附加值产品和资源类产品进口。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国外驻华业务代表处、境外商会、行业协会联系,为进口企业搭建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发展扩大服务贸易。大力培育我市服务贸易企业,积极引进东北亚国家知名服务贸易龙头企业落户鞍山。加大服务以及政策支持力度,为鞍山服务贸易企业开拓东北亚国家市场搭建平台。积极组织服务贸易和高新技术企业参加上交会、京交会、大连数交会、深圳高交会和境内外各类专业对接会。培育鞍山服务贸易出口基地。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培育服务外包、文化、教育、中医药、创意设计等服务贸易新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深化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推动与东北亚国家地方政府间建立经贸友好合作交流机制,推进鞍山市与海参崴市高层会见,扩大我市在东北亚国家友好城市数量。加强我市同东北亚国家在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合作。广泛吸引科研机构、高校、企业、非政府组织参与,推动我市与东北亚国家多层次交流。支持汤岗子康复医院与海参崴市国际关系和旅游局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开拓俄罗斯远东市场。支持汤岗子康复医院参加伊尔库茨克和海参崴旅博会。积极促进辽宁科技大学和鞍山师范学院与东北亚国家相关公立大学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温泉集团,鞍山师范学院、辽宁科技大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吸引东北亚国家投资鞍山。加大鞍山形象宣传和投资环境、招商政策及重点项目推介力度。制定优先发展产业目录,面向东北亚国家开展全链条、集群式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大项目。主动参与中日、中韩、中俄和中蒙国家层面经济合作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重点吸引日韩俄蒙世界500强企业、产业链中高端行业龙头企业来鞍山投资。规划建设中韩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根据韩国汽车零部件市场需要,积极推动产业园建设,促进产业落地并围绕产业链联动发展。推动韩国汽车卡具、模具生产项目落户鞍山。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的面向东北亚国家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稳定和加强专业招商队伍,保证招商专项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借助达沃斯论坛、上海进口博览会、厦门投洽会等平台载体,有针对性地面向东北亚国家开展招商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鞍山名优产品”万里行活动。以开展“一带一路”“鞍山名优产品”万里行活动为契机,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提升我市对东北亚国家开放质量和水平,建立与东北亚国家经贸机构和商协会组织工作联系。利用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以外贸集团为核心企业,发挥外贸集团在议价能力、信用信誉、生产实力和物流渠道等优势,推进外贸集团与地方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大力支持我市机电、轻纺、农产品企业在东北亚国家通过与当地使领馆、工商会、华人华侨协会等合作举办“鞍山名优产品万里行”推介会。大力支持我市企业邀请当地媒体,展开全方位宣传,提高品牌影响力,扩大品牌知名度,扩大我市商品在东北亚国际市场份额。推进友好城市合作,邀请相关国家使领馆经参处来鞍,开展一系列“请进来”商贸交流活动,大力推介鞍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东北亚经贸合作相关事宜,建立健全加强同东北亚经贸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配强人员,更好地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直有关厅委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对我市开展东北亚经贸合作的支持和指导。市商务局牵头逐步在东北亚国家建立鞍山海外商务办事处,为全市与东北亚国家经贸交流提供支撑服务。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取消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商务及负责经贸交流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专业招商团队工作人员赴日韩蒙俄限制。对出国(境)经贸公务团组实行政策倾斜,在制订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时予以重点保障,支持优先办理出国(境)手续。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东北亚经贸合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大胆提拔使用具有国际视野和对外开放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开放型思维和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和落实市财政政策,在资金上予以重点保障,重点支持招商引资、开放平台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和开拓国际市场等。支持鞍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东北亚国家资本市场融资。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小微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机制,加大对外商投资科技企业、小微企业、互联网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外商投资企业同等享受我市对民营企业境内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鞍山本地企业到东北亚国家资本市场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人才合作支撑体系。进一步实施“钢都英才计划”,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东北亚国家高层次专家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对符合人才认定标准的专家人才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积极推进人才产业园建设,打造集人才引进、科技服务、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保障政策,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营造一流的人才创业和生活环境。引进国内外智库机构,为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提供咨询决策支撑。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东北亚国家高层次引进人才建立企业年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鞍勤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建立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破除影响东北亚经贸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加快推进我市与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建立同国际国内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型现代企业。加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顶层设计,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营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对东北亚国家重点监测国别、产业和产品,列出重点预警清单。定期推出国别贸易异常产品清单及产业影响分析报告,为产业和企业决策服务,形成对国别、产业、买方、产品等风险识别、防控、保障,建立化解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与东北亚合作企业库,提供定制化资信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鞍山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细则、配套措施和行动计划,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开创鞍山全面开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