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
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2000-2020-009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0-06-19 文  号 鞍政发〔2020〕9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精简、科学行使行政权力,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41项(其中,取消39项、调整管理方式1项、调整职权类型1项),规范实施层级为县级权限的19项,调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9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对于调整管理方式和职权类型的行政职权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规范实施层级、调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职权事项,责任单位要在平台内及时调整,依法规范管理,保证权力运转流畅。平台事项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内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其法定实施主体应当结合行政行为的自身特点进行动态管理。需要再行调整的,商请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司法局依法、规范和及时调整。


附件: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