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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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春风行动,加强城市活力建设,有效克服了疫情对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一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14.486亿元,同比增长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1.科学指导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成立10个农村(社区)防控指导组,实地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疫情排查。下发《农村组防控工作指南》29期,提出具体工作意见81项,累计走访134个乡镇(街道)、745个村(社区),农事企业43家,养老机构64家,查找出6大类87个问题,推动5个涉农县区组建由2367名鞍山健康路牌信息采集员构成的健康排查追溯体系,对下摆的94221条有效数据进行实时跟踪,随机选取185条排查信息进行点调抽查,指导县区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

2.安排部署全市农业重点工作。组织召开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统筹推进腾鳌镇、桑林镇、洋河镇3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承接省“重强抓”考核指标15项、节点任务30个;全部指标任务已全面完成半年节点工作任务。

3.持续推进“春风行动”系列工程、城市活力建设。我局共承担“春风行动”5项工程中的17项工作任务,城市活力建设9项工作任务。共向包保的335家企业征集问题3大类168条,为企业直接解决困难18项。全市有5个农业企业享受延期付息政策,延期贷款总额4674万元,延期利息总额296.64万元,3个农业企业享受优惠贷款政策,获得贷款6400万元,完成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9005万元。引导台安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建项目5个,重点推进海城市马风镇产业强镇建设项目5个。截至目前,“春风行动”系列工程8项工作任务,城市活力建设5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半年节点目标。

4.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截至目前,我局已争取到位资金56298.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55644.5万元;省级资金654.1万元,预计下半年争取45164万元。申报“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入库项目七大类34个,计划总投资121483.5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9122.76万元,地方配套19724万元,自筹资金32636.78万元。

(二)全力抓好全市农业生产,保证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稳定粮食生产。全市春播生产已全面完成,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达到341.8万亩,比上年增加0.8万亩。其中玉米270万亩、水稻54万亩、大豆11.5万亩、薯类和杂粮6.3万亩。油料作物花生10万亩。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完成免耕少耕播种面积40.04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0.73万亩;新建设施农业0.433万亩。

2.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落实“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拟定“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截6月底,全市蔬菜产量74.8万吨,同比增长5.19%;食用菌产量15.28万吨,同比增长19.28;水果产量1.9万吨,同比增长102%;肉类产量24.52万吨,同比增长26%;禽蛋产量18.34万吨,同比增长13.99%;“菜篮子”产品产量稳中有升。

3.积极恢复生猪生产。2020年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猪大项目4个,计划投资5.9亿元,完成投资2.66亿元,其中3个项目在建已投产。截至6月底,我市生猪存栏量66.55万头,同比增长40%。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45家,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落实台安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83.5万元。

4.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持续推进春防免疫,做到“应免尽免”,禽免疫1877.7万羽,牲畜口蹄疫免疫70余万头。加强全地区动物疫情流调排查,累计出动7.2 万人次,累计排查养殖场(户)35.7万个,排查家禽37691.8万羽、家畜2502.9万头,确保鞍山全地区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5.落实各项农业惠农政策。印发《2020年鞍山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全市享受补贴面积327.1万亩,享受补贴农户39.77万户,发放补贴26884.9万元。印发《2020年鞍山市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海城、台安、岫岩纳入大灾保险试点范围。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生猪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2240万元。

6.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农业实用技术10项,引进、试验、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引进12项。组织全市开展线上农业科技培训45期。累计培训机手、修理工人500余人次,检修机具2.45万台套,投入各类机具3.58万台套保障春播生产。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春雷行动”等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执法车辆310辆次,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店500余户,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19起,行政罚款13.3万元,销毁种子698斤。实施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截目前,完成农产品风险监测24920批次,合格率100%。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海城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升级为鞍山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承接鞍山市范围内的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成产权交易43宗,交易金额1445万元,实现增值收益56.25万元;为我市24家规模经营主体融资贷款6168.5万元。完善县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完成市级确权数据库合库工作。组织市、县、乡三级网络平台监管员160余人参加省线上培训,推进与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2.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起草了《鞍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向12家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开展农村宅基地利用情况调查,全市获批准宅基地约34万宗,涉及面积24.6万亩。积极申报宅基地利用试点,推荐海城市腾鳌温泉管理区委员会、海城市验军管理区开展试点工作。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垃圾集中清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人员28163人次,车辆23287台次,清理农村乱堆乱放16418处、清理卫生死角14472处、清理城乡垃圾2.65万吨。

2.稳慎推进厕所革命。制定《鞍山市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实施方案》,按照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无害化厕所普及率90%以上、省级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85%以上要求,对省里下达的3.4万座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进行细化摸底。计划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座,截至目前已竣工6570座。

3.积极开展美丽示范村创建。确定省级美丽示范村建设任务34个,其中海城市10个、台安县6个、岫岩县3个、千山区15个;市级美丽示范村26个,其中海城市15个、台安县3个、岫岩县7个、千山区1个。

4.推进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制定《鞍山市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市74家生猪和奶牛大型规模养殖场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台安县127个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贮存设施完成投资565万元,预计集中建设处理点25个。

(五)完善农业发展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市市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6家,现已开工64家。截至6月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33亿元,同比增长15.78%;推进农业重点项目25个,总投资65.76亿元。5个市级千万元以上农业重点全部开工。台安县白羽肉鸡产业集群项目已通过农业农村部评审。

2.扶持规模经营主体推进农户社会化服务。下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7月底前完成县级示范社评选工作。截至目前,鞍山市录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达到1025家。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合同面积6.2万亩,落实补助资金321万元。

3.发挥电商优势助力农产品销售。组织开展“市长直播带货”,对全市农特产品和特色品牌进行集中推介。通过天猫、拼多多等线上平台销售南果梨等特色农产品600吨。推动60余种特色农产品在京东鞍山特产馆展示展销、推动70余种特色农产品入驻爱鞍山8890平台“助农”专区。

(六)大力推进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加强产业指导和科技服务

召开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制定《2020年鞍山市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组建8个指导组对全市45个乡镇(街道)257个产业扶贫帮扶项目进行梳理,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建立产业扶贫联系卡制度,明确帮扶对象、帮扶项目、帮扶专家,为2020年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从事自主经营农业产业项目的农户提供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产业项目覆盖今年脱贫人口1754人和收入低于5000元以下的贫困户。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0日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春风行动,加强城市活力建设,有效克服了疫情对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一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14.486亿元,同比增长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1.科学指导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成立10个农村(社区)防控指导组,实地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疫情排查。下发《农村组防控工作指南》29期,提出具体工作意见81项,累计走访134个乡镇(街道)、745个村(社区),农事企业43家,养老机构64家,查找出6大类87个问题,推动5个涉农县区组建由2367名鞍山健康路牌信息采集员构成的健康排查追溯体系,对下摆的94221条有效数据进行实时跟踪,随机选取185条排查信息进行点调抽查,指导县区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

2.安排部署全市农业重点工作。组织召开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统筹推进腾鳌镇、桑林镇、洋河镇3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承接省“重强抓”考核指标15项、节点任务30个;全部指标任务已全面完成半年节点工作任务。

3.持续推进“春风行动”系列工程、城市活力建设。我局共承担“春风行动”5项工程中的17项工作任务,城市活力建设9项工作任务。共向包保的335家企业征集问题3大类168条,为企业直接解决困难18项。全市有5个农业企业享受延期付息政策,延期贷款总额4674万元,延期利息总额296.64万元,3个农业企业享受优惠贷款政策,获得贷款6400万元,完成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9005万元。引导台安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建项目5个,重点推进海城市马风镇产业强镇建设项目5个。截至目前,“春风行动”系列工程8项工作任务,城市活力建设5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半年节点目标。

4.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截至目前,我局已争取到位资金56298.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55644.5万元;省级资金654.1万元,预计下半年争取45164万元。申报“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入库项目七大类34个,计划总投资121483.5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9122.76万元,地方配套19724万元,自筹资金32636.78万元。

(二)全力抓好全市农业生产,保证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稳定粮食生产。全市春播生产已全面完成,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达到341.8万亩,比上年增加0.8万亩。其中玉米270万亩、水稻54万亩、大豆11.5万亩、薯类和杂粮6.3万亩。油料作物花生10万亩。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完成免耕少耕播种面积40.04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0.73万亩;新建设施农业0.433万亩。

2.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落实“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拟定“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截6月底,全市蔬菜产量74.8万吨,同比增长5.19%;食用菌产量15.28万吨,同比增长19.28;水果产量1.9万吨,同比增长102%;肉类产量24.52万吨,同比增长26%;禽蛋产量18.34万吨,同比增长13.99%;“菜篮子”产品产量稳中有升。

3.积极恢复生猪生产。2020年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猪大项目4个,计划投资5.9亿元,完成投资2.66亿元,其中3个项目在建已投产。截至6月底,我市生猪存栏量66.55万头,同比增长40%。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45家,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落实台安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83.5万元。

4.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持续推进春防免疫,做到“应免尽免”,禽免疫1877.7万羽,牲畜口蹄疫免疫70余万头。加强全地区动物疫情流调排查,累计出动7.2 万人次,累计排查养殖场(户)35.7万个,排查家禽37691.8万羽、家畜2502.9万头,确保鞍山全地区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5.落实各项农业惠农政策。印发《2020年鞍山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全市享受补贴面积327.1万亩,享受补贴农户39.77万户,发放补贴26884.9万元。印发《2020年鞍山市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海城、台安、岫岩纳入大灾保险试点范围。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生猪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2240万元。

6.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农业实用技术10项,引进、试验、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引进12项。组织全市开展线上农业科技培训45期。累计培训机手、修理工人500余人次,检修机具2.45万台套,投入各类机具3.58万台套保障春播生产。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春雷行动”等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执法车辆310辆次,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店500余户,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19起,行政罚款13.3万元,销毁种子698斤。实施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截目前,完成农产品风险监测24920批次,合格率100%。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海城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升级为鞍山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承接鞍山市范围内的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成产权交易43宗,交易金额1445万元,实现增值收益56.25万元;为我市24家规模经营主体融资贷款6168.5万元。完善县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完成市级确权数据库合库工作。组织市、县、乡三级网络平台监管员160余人参加省线上培训,推进与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2.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起草了《鞍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向12家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开展农村宅基地利用情况调查,全市获批准宅基地约34万宗,涉及面积24.6万亩。积极申报宅基地利用试点,推荐海城市腾鳌温泉管理区委员会、海城市验军管理区开展试点工作。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垃圾集中清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人员28163人次,车辆23287台次,清理农村乱堆乱放16418处、清理卫生死角14472处、清理城乡垃圾2.65万吨。

2.稳慎推进厕所革命。制定《鞍山市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实施方案》,按照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无害化厕所普及率90%以上、省级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85%以上要求,对省里下达的3.4万座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进行细化摸底。计划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座,截至目前已竣工6570座。

3.积极开展美丽示范村创建。确定省级美丽示范村建设任务34个,其中海城市10个、台安县6个、岫岩县3个、千山区15个;市级美丽示范村26个,其中海城市15个、台安县3个、岫岩县7个、千山区1个。

4.推进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制定《鞍山市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市74家生猪和奶牛大型规模养殖场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台安县127个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贮存设施完成投资565万元,预计集中建设处理点25个。

(五)完善农业发展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市市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6家,现已开工64家。截至6月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33亿元,同比增长15.78%;推进农业重点项目25个,总投资65.76亿元。5个市级千万元以上农业重点全部开工。台安县白羽肉鸡产业集群项目已通过农业农村部评审。

2.扶持规模经营主体推进农户社会化服务。下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7月底前完成县级示范社评选工作。截至目前,鞍山市录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达到1025家。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合同面积6.2万亩,落实补助资金321万元。

3.发挥电商优势助力农产品销售。组织开展“市长直播带货”,对全市农特产品和特色品牌进行集中推介。通过天猫、拼多多等线上平台销售南果梨等特色农产品600吨。推动60余种特色农产品在京东鞍山特产馆展示展销、推动70余种特色农产品入驻爱鞍山8890平台“助农”专区。

(六)大力推进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加强产业指导和科技服务

召开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制定《2020年鞍山市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组建8个指导组对全市45个乡镇(街道)257个产业扶贫帮扶项目进行梳理,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建立产业扶贫联系卡制度,明确帮扶对象、帮扶项目、帮扶专家,为2020年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从事自主经营农业产业项目的农户提供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产业项目覆盖今年脱贫人口1754人和收入低于5000元以下的贫困户。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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