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鞍山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0-06-15浏览次数:

近几年我市中考工作从政策制定、命题考试到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平稳有序进行,充分发挥了高中阶段教育选拔和初中教育导向功能,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全市人民对教育满意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整体工作的平稳,在2019年中考各项政策总体框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鞍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充分结合鞍山基础教育实际,增加了“利民”“惠民”和“便民”的措施,主要亮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考分数查询更加便捷高效

2020年中考成绩查询除继续使用声讯平台以外,市教育局还将在“8890民生服务平台”开通免费查询服务,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使考生和家长能第一时间、多渠道的了解到考生各学科成绩和中考总分。此外,招办印制的考分条还正常向考生所在学校发放。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调整考试时间和部分科目实施办法

充分考虑疫情因素的影响,合理调整中考考试时间,将中考考试时间调整为7月17日—7月19日。

2020年取消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考查。

2020年取消体育与健康集中考试,过程性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评定。

三、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2020年鞍山一中试点面向腾鳌经济开发区招生。录取条件为报名且中考成绩达到鞍山一中竞争分数线。腾鳌经济开发区报考鞍山一中的考生可兼报海城市各高中。腾鳌经济开发区被录取到鞍山一中的学生,不占鞍山一中在市内的招生名额和计划。

鞍山十三中和矿山高中继续定向招收在千山区报考的应届毕业生。2020年鞍山十三中定向招生计划为46人,招录工作在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矿山高中定向招生计划为28人,招录工作在一般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我市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民办高中将集中统一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民办高中要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招收没有报考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将城区4所公办一般高中和6所民办高中统一设置成一个批次,考生可以填报4个志愿,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总人数、试题难度及考生成绩设置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出现学位剩余,可面向未被录取学生开展补录,公办一般高中在原招生范围补录,民办高中在全市范围内补录。补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实施属地化管理,各地同时进行,高中各校(含民办高中)不允许自行补录。具体补录时间和办法,根据录取结果另行通知。

五、普通高中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

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的要求: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民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民办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以及收费标准等。民办高中要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不得招收没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招生,不得违规召开招生说明会,不得在录取结束后擅自补录。

对初中学校和教师的要求:

一是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各初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各高中(含民办高中)到初中学校违规招生和宣传;

二是初中学校教师特别是初三年级班主任禁止有偿向民办高中推荐生源;

三是各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对初三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做到指导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四是严禁各校教师接受社会组织或办学机构的邀请,擅自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解读中考招生政策,分析中考试卷、试题。

对各地出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考生和家长的建议:

在报考高中学校之前,除了根据自己的成绩,还要详细认真了解要报考学校的办学地点、学校特色、师资力量、升学就业、社会口碑等学校基本情况,民办学校还要详细了解收费标准。在做足相关准备后,才能填报志愿。

此外,市教育局还将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区,对负责相关工作的教育局(办)工作人员、学校校长、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班主任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和志愿填报指导,切实保障中考工作公开、公正、平稳、顺利进行。


鞍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近几年我市中考工作从政策制定、命题考试到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平稳有序进行,充分发挥了高中阶段教育选拔和初中教育导向功能,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全市人民对教育满意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整体工作的平稳,在2019年中考各项政策总体框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鞍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充分结合鞍山基础教育实际,增加了“利民”“惠民”和“便民”的措施,主要亮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考分数查询更加便捷高效

2020年中考成绩查询除继续使用声讯平台以外,市教育局还将在“8890民生服务平台”开通免费查询服务,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使考生和家长能第一时间、多渠道的了解到考生各学科成绩和中考总分。此外,招办印制的考分条还正常向考生所在学校发放。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调整考试时间和部分科目实施办法

充分考虑疫情因素的影响,合理调整中考考试时间,将中考考试时间调整为7月17日—7月19日。

2020年取消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考查。

2020年取消体育与健康集中考试,过程性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评定。

三、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2020年鞍山一中试点面向腾鳌经济开发区招生。录取条件为报名且中考成绩达到鞍山一中竞争分数线。腾鳌经济开发区报考鞍山一中的考生可兼报海城市各高中。腾鳌经济开发区被录取到鞍山一中的学生,不占鞍山一中在市内的招生名额和计划。

鞍山十三中和矿山高中继续定向招收在千山区报考的应届毕业生。2020年鞍山十三中定向招生计划为46人,招录工作在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矿山高中定向招生计划为28人,招录工作在一般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我市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民办高中将集中统一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民办高中要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招收没有报考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将城区4所公办一般高中和6所民办高中统一设置成一个批次,考生可以填报4个志愿,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总人数、试题难度及考生成绩设置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办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出现学位剩余,可面向未被录取学生开展补录,公办一般高中在原招生范围补录,民办高中在全市范围内补录。补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实施属地化管理,各地同时进行,高中各校(含民办高中)不允许自行补录。具体补录时间和办法,根据录取结果另行通知。

五、普通高中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

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的要求: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民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民办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以及收费标准等。民办高中要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不得招收没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招生,不得违规召开招生说明会,不得在录取结束后擅自补录。

对初中学校和教师的要求:

一是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各初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各高中(含民办高中)到初中学校违规招生和宣传;

二是初中学校教师特别是初三年级班主任禁止有偿向民办高中推荐生源;

三是各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对初三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做到指导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四是严禁各校教师接受社会组织或办学机构的邀请,擅自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解读中考招生政策,分析中考试卷、试题。

对各地出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考生和家长的建议:

在报考高中学校之前,除了根据自己的成绩,还要详细认真了解要报考学校的办学地点、学校特色、师资力量、升学就业、社会口碑等学校基本情况,民办学校还要详细了解收费标准。在做足相关准备后,才能填报志愿。

此外,市教育局还将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区,对负责相关工作的教育局(办)工作人员、学校校长、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班主任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和志愿填报指导,切实保障中考工作公开、公正、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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