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6-24浏览次数:

鞍委﹝2020﹞55号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9年,鞍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领导,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定《2019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和督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市申报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市被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

(二)抓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80%。市本级137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二是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体时限压缩至70个工作日。全面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一般性企业开办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审批速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开展行政职权事项和本市自设的行政职权事项统一清理工作,共取消调整329项行政职权事项。四是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81件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五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建规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以科学民主立法促进良法善治。科学拟定立法计划,形成《鞍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行政立法计划》,经鞍山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14件,其中正式项目2件,待条件成熟审议项目7件,调研论证项目5件,政府规章6件。二是在市政府网站上面向全社会发布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将工作延伸至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科学谋划2020年度行政立法计划。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将《鞍山市矿山土地复垦条例》《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8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全审核,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一是做好市政府会议纪要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共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业务会议纪要等各类文件121 件,并依法对《关于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纪要》《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供水工程专题会议纪要》等提出了审查意见,并得到了采纳;二是及时调整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新要求、新流程进行规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的管理,起草了《鞍山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对1006 份各类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为历史最多。

(五)严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形成综合行政执法“组合拳”。组织6次会议推进深化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召开全市三项制度新闻发布会,公布市政府28个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大大压缩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双向寻租空间。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备案、执法检查调配制度,解决检查过多、执法扰企等问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六)强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代表委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415件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办理质量继续提高。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办理。共审结对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的行政复议79件,行政应诉82件,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联通8890平台,畅通网民咨询建言渠道,对接鞍山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市民办事服务“一网通办”。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市级门户网站公开文件216份,编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13期,公开建议提案答复9件、常务会议22次、财政信息232条,《市长信箱》网上市民诉求办理情况12件。

(七)促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全面加强全市1310个人民调解组织、6166名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全市化解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98%。二是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整合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资源,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问题化解对接机制,形成行业合力。三是积极推进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在市级人民调解中心建成的基础上,7家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八)树理念,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全市共组织宪法宣誓仪式33场,宣誓参与人数达2100余人次。二是全面规划宪法广场建设,在西客站、灵西社区等地共建设18个宪法广场,真正实现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厂矿、进公共场所。三是各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开展宪法专题学习,集中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讲座51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法律学习49次,发放资料2万余份。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大规模调整,人员变动较大等原因,工作联系还不够顺畅。二是行政执法的“法治化”不足。2019年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执法机制、执法主体、执法能力、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等都在进一步理顺。三是备案审查工作困境犹在。运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备案监管程序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以“一个创建”为统领,涵养政府法治建设,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二是以“两个健全”为依托,实现政府决策行为的法制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审查机制。三是以“三个转变”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即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模式。四是以“四个审查”为重点,加大审查合法性落实、审查事前合法性程序、审查事后备案、审查备审情况,确保制发文件合法。五是以“五个加强”为任务,加强综合执法改革、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机制完善、“三项制度”落实和“双随机”抽查的后续监管,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六是以 “六个落实”为抓手,落实“放管服”深化改革、营商投诉办理力度、“证照分离”改革、规范涉企检查、法律服务牵引和信用联合奖惩,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七是以“七个做好”为方向,做好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政府立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市委、市人大的决议,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构建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


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