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0年高考组织保障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06浏览次数:

2020年高考将于7月7日(星期二)至9日(星期四)举行。为切实做好我市高考组织保障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鞍山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抓好高考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试期间禁止在鞍山市城区内和各县(市)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鸣放礼炮;考点周围500米以内,禁止建筑、装修等施工单位以及歌厅、舞厅、音像厅、宾馆、饭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出现超标噪声;禁止鸣放汽笛和高音喇叭;禁止建筑、装修等施工单位夜间施工;禁止其他超标准噪声。

三、全市各考点学校附近道路于7月7日至9日实行阶段性封闭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通行。鞍山市城区内封闭路段及时间:7月7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30,城区内鞍山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三中学、鞍钢高中、第二中学、第二十七中学、第五十一中学考点门前路段全部封闭;7月9日上午7:30-12:00,鞍山市第三中学考点实施路段封闭。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根据当地考区考点的实际情况,在同一时段实施路段封闭。

四、全市各级教育、宣传、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旅广电、市场监管、应急、保密、电力、气象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高考期间,市政府号召社会各界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尽量减少考点周边各种非必要活动,共同为高考创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告。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组织保障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06

2020年高考将于7月7日(星期二)至9日(星期四)举行。为切实做好我市高考组织保障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鞍山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抓好高考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试期间禁止在鞍山市城区内和各县(市)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鸣放礼炮;考点周围500米以内,禁止建筑、装修等施工单位以及歌厅、舞厅、音像厅、宾馆、饭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出现超标噪声;禁止鸣放汽笛和高音喇叭;禁止建筑、装修等施工单位夜间施工;禁止其他超标准噪声。

三、全市各考点学校附近道路于7月7日至9日实行阶段性封闭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通行。鞍山市城区内封闭路段及时间:7月7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30,城区内鞍山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三中学、鞍钢高中、第二中学、第二十七中学、第五十一中学考点门前路段全部封闭;7月9日上午7:30-12:00,鞍山市第三中学考点实施路段封闭。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根据当地考区考点的实际情况,在同一时段实施路段封闭。

四、全市各级教育、宣传、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旅广电、市场监管、应急、保密、电力、气象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高考期间,市政府号召社会各界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尽量减少考点周边各种非必要活动,共同为高考创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告。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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