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0-07-31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流通体制改革,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研究内外贸发展、商贸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化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商贸领域电子商务和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参与对全市重点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为手段,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定全市对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全市年度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加工贸易发展,负责全市对外经贸宣传。   

(七)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科技兴贸有关政策和措施;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全市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关磋商;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负责我市国外反垄断应诉和世贸规则推进落实工作;开展政府间多双边经贸交流合作。   

(十)按规定对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进行备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统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助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在国(境)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贸洽谈会;组织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贸易活动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政策落实。

(十三)受市政府委托,对全市政府部门及企业派驻国外的贸易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负责联系中国驻国外使领馆、经商处及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的商务交流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大通关”工作,联系指导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十五)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对走私大要案件进行查处,解决打击走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的情况,组织我市反走私综合治理考评工作。

(十六)拟定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开放型经济重要改革政策和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对外开放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开放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招商引资、出口促进工作,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检查监督,承担权限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申办、审核上报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商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鞍山市商务局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799.39万元,同比增加1309.41万元,增加87.88%,总支出2643.35万元,同比增加1162.15万元,增加78.46%;年末结转结余614.01万元。

(一)收入总计2799.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99.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9.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7.9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

(二)支出总计2643.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2.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10万元,资本性支出4.89万元;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6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1万元,主要包括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接待费用、赴省外参加各类会议、展会、培训考察、差旅费等业务支出;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14.01万元

主要是部分因公出国(境)团组由于时间安排临近年末,未能在年底前完成费用核销、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职工购房补贴未能发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34万元,项目支出161.0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3.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53万元,包括: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45.76万元,商贸事务——行政运行1652.8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

(2)招商引资104.29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赴省外考察调研招商等差旅方面的支出。

(3)其他商贸事务0.66万元,主要是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7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2.1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开支和各项福利发放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98万元。主要是单位配缴养老保险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04万元。

(4)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38万元。

(5)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38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3万元,主要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54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8.54万元,主要是展会工作经费、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费用。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1万元,主要是赴省外对接央企军贸等业务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34.5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90.27万元,主要是配缴在职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44.30万元,主要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等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包括: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8.98万元,公务接待费5.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4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45.29万元,增加1228.62%,主要是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出国团组增加、外事接待费用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48.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出国考察等差旅方面的支出,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12人次。

2.公务接待费5.94万元,主要用于标准范围内的公务接待餐费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9批次,230人,5.9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9万元,比2018年增加14.84万元,增加5.8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商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9年商务局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附表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7-31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流通体制改革,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研究内外贸发展、商贸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化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商贸领域电子商务和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参与对全市重点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为手段,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定全市对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全市年度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加工贸易发展,负责全市对外经贸宣传。   

(七)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科技兴贸有关政策和措施;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全市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关磋商;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负责我市国外反垄断应诉和世贸规则推进落实工作;开展政府间多双边经贸交流合作。   

(十)按规定对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进行备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统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助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在国(境)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贸洽谈会;组织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贸易活动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政策落实。

(十三)受市政府委托,对全市政府部门及企业派驻国外的贸易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负责联系中国驻国外使领馆、经商处及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的商务交流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大通关”工作,联系指导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十五)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对走私大要案件进行查处,解决打击走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的情况,组织我市反走私综合治理考评工作。

(十六)拟定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开放型经济重要改革政策和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对外开放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开放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招商引资、出口促进工作,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检查监督,承担权限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申办、审核上报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商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鞍山市商务局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799.39万元,同比增加1309.41万元,增加87.88%,总支出2643.35万元,同比增加1162.15万元,增加78.46%;年末结转结余614.01万元。

(一)收入总计2799.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99.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9.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7.9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

(二)支出总计2643.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2.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10万元,资本性支出4.89万元;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6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1万元,主要包括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接待费用、赴省外参加各类会议、展会、培训考察、差旅费等业务支出;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14.01万元

主要是部分因公出国(境)团组由于时间安排临近年末,未能在年底前完成费用核销、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职工购房补贴未能发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34万元,项目支出161.0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3.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53万元,包括: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45.76万元,商贸事务——行政运行1652.8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

(2)招商引资104.29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赴省外考察调研招商等差旅方面的支出。

(3)其他商贸事务0.66万元,主要是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7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2.1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开支和各项福利发放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98万元。主要是单位配缴养老保险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04万元。

(4)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38万元。

(5)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38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3万元,主要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54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8.54万元,主要是展会工作经费、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费用。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1万元,主要是赴省外对接央企军贸等业务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34.5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90.27万元,主要是配缴在职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44.30万元,主要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等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包括: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8.98万元,公务接待费5.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4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45.29万元,增加1228.62%,主要是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出国团组增加、外事接待费用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48.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出国考察等差旅方面的支出,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12人次。

2.公务接待费5.94万元,主要用于标准范围内的公务接待餐费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9批次,230人,5.9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9万元,比2018年增加14.84万元,增加5.8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商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9年商务局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附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