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最新解读

2020年起,原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并实行市级统筹。实行市级统筹的标志就是全市统一制定医保政策、统一医保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管理。新医保实行半年来,许多患者仍然有很多疑问,为此,融媒体记者对岫岩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邵泽利进行了专访,请她对有关政策进行系统解读,以方便广大岫岩患者看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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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就诊需要带哪些手续?

A:鞍山市内就诊,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只有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才能报销,新生儿住院报销需要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超过三个月未参保需要有三个月等待期,参保之后到医保局大厅1号窗口办理临时卡,持临时卡到医院就可以直接报销。

Q:城乡居民就医有区域限制吗?

A:市统筹后分为四个区域:岫岩、海城、台安、市本级,今年居民医保的统筹门诊有区域限制,假如你在岫岩报过门诊,再去海城就医,门诊就无法报销,所以门诊是分区域的;但是住院不分区域,只要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市一个报销政策,都可以在就诊医院直接“一站式”报销。

Q:哪些医院可以进行转诊,有什么要求,今年转诊怎么办理?需要注意些什么?

A:根据国家分级诊疗要求,转诊为逐级转诊,我们岫岩属于县级城市,为二级水平,可以往三级定点医院转诊,医保定点是指鞍山市医保局指定的医院和医保网内有记载的三级或特三级医院。

为方便患者转诊就医,今年将转诊直接确定在我们的定点医院“一站式”办理,岫岩一共有5家具备医保转诊资格的医院,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岫岩中医院可转诊到省内和省外三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岫岩保健院只可以转诊到省内三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岫岩结核病防治所可以转诊到省内三级及以上结核类定点医院、启智精神康复医院可以转诊到省内三级及以上精神类专科医院。

如果在鞍山住院后效果不佳,需要去沈阳就医,患者可以直接在鞍山市域内的就诊医院开转诊单进行网络转诊,然后医院通知岫岩医保进行审批。

转诊沈阳市定点医院,在医院办理完转诊手续后到医保局大厅1号窗口办理临时卡,到就诊医院可以直接报销,如果患者持有社保卡,卡片未失效也可以直接在定点医院结算。

注意事项:医生填写好转诊表,患者还需要到医院医保办理后续的签字盖章,并由医保科上传网络。如果在医院未办理完全转诊手续,出院后只能享受无转诊待遇,而无转诊门槛费高、报销比例低,患者待遇会有影响,所以转诊办完后一定要问医院是否将你转诊信息上传网络。

Q:如果长期在外地居住怎么才能享受正常报销?

A:如果你是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工作,可以持暂住证或者居住地的房产证,如果是投靠子女,可以提供子女的房产证,如果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簿可以提供和子女的关系证明,再加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医保大厅4号窗口就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参保年度内只能在备案所在地就医,住院医疗费拿回岫岩医保报销。如果回岫岩就医将受网络限制不能报销。

Q:如果在异地突发疾病无法转诊怎么办?

A:患者在异地急诊、抢救后死亡的,或者在门诊ICU抢救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扣除起付标准和自付部分,合规费用按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Q:今年住院报销有什么注意事项?

A:今年居民医保网络完全按照政策设定,不允许重复报销,住院时间重复视为虚假住院,假如你在县内住院,不办理出院结算,转去了另一家医院住院,发生住院时间有一天重复,医保网将不能录入信息,那么最后只能报销一笔住院费用,另一笔因为时间重复将不能报销。所以提醒广大群众,出院即办理结算手续,不办理结算将直接造成患者损失。

Q:为什么今年好多药不能报销了?

A:因为今年国家实行了集中采购药品政策,将一部分药品进行降价,报销时会采取同类药品价格就低原则计算,因此,患者开药时要关注这部分药品,而且集中采购药品价格非常低廉,受益的是老百姓,希望大家理解并改变以前好药必须贵的观念。还有的药品变为了不能报销的丙类,患者就医可以要求医生使用可报销的同类药品。有的药是限制在乡镇医院使用的,不能报销,这都需要医生提前告知患者,征得患者同意后才能使用不报销药品。

Q:今年慢病和“两病”如何办理?有什么不同?

A:所谓慢性病是相对普通疾病而言的,指一般治疗周期比较长、需要定期用药的疾病,今年居民医保门诊新开设11种慢病,包括:冠心病(是指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达到3级的)、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是指脑出血或脑梗塞的后遗症)、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性肝硬化(是指抗病毒治疗范围)、慢性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性肝硬化(也是指抗病毒治疗范围)、血友病、高血压Ⅲ期、糖尿病合并症、支架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其中慢性甲肝和慢性乙肝只能在县医院申请办理。门诊慢病报销不设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基金支付,不得超过规定的月支付限额,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病的参保人员,只享受一个病种待遇,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年度内不予变更。

慢性病患者可以到岫岩县医院或岫岩中医院,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并携带两年内住院病志和身份证到定点医院进行申报,由定点医院按门诊慢性病诊断标准进行初审。定点医院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合格患者的病历卷宗在当月末送至岫岩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认定,并出具认定结论,对申报材料不充分的,医保中心会及时通过定点医院通知患者补充材料。

“两病”指经过确诊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非贫困人员年度内门诊统筹高血压增加50元,糖尿病增加200元,报销比例为50%;精准扶贫患者的“两病”高血压门诊统筹增加到2050元、“两病”糖尿病门诊统筹增加到2200元,合规部分报销比例为90%。门诊慢病中的高血压、糖尿病待遇不能和“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同时享受。

“两病”办理程序:根据市医保局文件规定,由二级以上医院(即县医院和中医院)按文件规定初审,合格后报县医保局专家评审组评估,批复后即可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医院和中医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分别合作采血化验和确诊事宜,方便老百姓“两病”确诊。

“两病”拿药要定点: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岫岩中医院和岫岩各乡镇卫生院均可,患者可以选择居住地医院进行定点,定点后就可拿“两病”药品,不在定点医院就诊按门诊统筹报销。

Q:今年精准扶贫有什么扶贫政策?

A:一是免费资助参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二是“先治病后付费”:县域内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开通精准扶贫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先治病后付费”的生命绿色服务通道,患者出院后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三是门诊报销限额2000元:在我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除正常门槛费外,扣除自付部分后,基本医疗保险按9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封顶线为2000元。

四是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在鞍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普通居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享受下列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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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医疗机构等级中一级指乡镇卫生院,二级指县级医院,三级和特三级为鞍山市内医院如鞍钢总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鞍山市肿瘤医院等。
对患有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Ⅰ型糖尿病、肝癌、膀胱癌、甲状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梗死、血友病、唇腭裂、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再障、儿童脑瘫、胆管癌、胰腺癌、卵巢癌、病毒性肝硬化、难治性癫痫病、红斑狼疮、儿童甲低、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地中海贫血等40种疾病的,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合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80%的比例报销。

五是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精准扶贫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500元,超起付线的合规个人自付部分按70%报销。

六是减免住院门槛费、增加辽宁省补充医疗保险、岫岩县扶贫救助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的起付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减免,免除同一年度内前2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免金额计入相应普通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限额内,超出医疗救助限额的起付标准和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承担。同时,新增辽宁省补充医疗保险、岫岩县扶贫救助保险报销。

Q:出院后怎么办理报销?

A: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鞍山市域范围内住院,出院后直接结算报销,医院“一站式”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部分钱垫付给患者,转院到沈阳就医的患者,可以持临时卡直接报销。外地住院回岫岩医保大厅报销的,医保中心将基本医疗、医疗救助分两次往患者农商银行卡内转账,药费额度进入大病保险的,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支付。

这里要说明一下,县医保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报销,辽宁省补充医疗保险、岫岩县扶贫救助保险报销由人民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承保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