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

2020年8月,市审计局局长阚小阳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予以公告。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平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二是非税收入未应收尽收;三是部分市级专项资金未支出;四是预备费使用不规范;五是超范围安排地方教育附加支出;六是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七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查不严    。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数据审计方法对全市144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并重点对包括31个政府组成部门在内的50个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实施了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二是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规范;三是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是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五是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有待加强。此外,审计还发现个别部门经济业务未及时入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绩效跟踪监控不到位和项目管理不合规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及时、精准、直达、安全、绩效目标要求,促进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台安油泥坑塘治理、羊耳峪垃圾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点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油泥坑塘清运项目管理不规范;二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三是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四是农业专项补助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为推动完善医保政策制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县新农合政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困难群众未参保参合和保险公司少赔付大病保险等问题;二是县基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存在重复参保参合、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和违规报销等问题。三是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合理,存在违规收取床位费和违背性别规则开药等问题;四是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存在编造虚假病例、异地结算后重复报销和利用死亡参保人员身份报销等问题;五是县级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存在未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住院”制度和药品报销价格最高限价制度等问题。

(二)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专项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检、法机关权利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对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的管理,2019年对立山法院和千山法院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收缴不合规,存在违规审批缓交、免交诉讼费和应收未收诉讼费、申请执行费等问题;二是执行款管理不规范,存在未设置台账和返还不及时等问题;三是罚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有待加强,存在罚金上缴不及时和重复收取保证金等问题;四是涉案财物监管不严,存在办案部门自行保管涉案物品和涉案款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三)国有闲置资源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紧紧围绕“摸清家底、保障权益、揭示问题、分析原因、促进盘活”的总体思路,对全市国有闲置资源的规模、状况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政府投资建设的回迁房和保障房小区的商业网点闲置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销售房款长期未清收;二是未及时收缴代建费及保障房租金;三是未合理确认销售面积造成国有收益损失和潜在损失;四是个别乡镇收取代建费未上缴财政;五是个别国有房产被长期非法占用。

五、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务跟踪审计情况

为掌握政府债务规模,了解政府债务运行风险,督促实现政府债务资金绩效和政策目标,对政府债务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挪用债券资金;二是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进一步突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三年规划总体要求,对照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对全市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已销号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万元,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是个别县产业项目安排不合理,存在未向贫困村或贫困人口倾斜的问题;三是三个乡镇11户已脱贫和3户预脱贫贫困户,仍饮用自家井水,水质未进行检测,饮水安全未得到保障;四是个别县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不精准的问题;五是个别县开展对农村贫困户家庭远程技术教育培训,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就业培训方式不规范;六是个别乡镇存在脱贫后返贫风险大的问题。

(三)环保资金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政府投入环保资金使用和全市36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家污水处理厂存在多支付污水处理费的问题;二是9家污水处理厂大量污泥长期露天存放,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部分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四是部分水源地内污染源管控不力;五是部分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相对薄弱。

六、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以来,对审计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以及基层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已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7起、移送其他相关部门13起。目前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5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6人,并对相关违规资金进行了追缴。

七、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预算科学化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及时足额下达预算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推动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二是加快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强考核、勤对接、促执行”的动态预算支出进度管理机制,切实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协作配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评估,梳理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二是切实履行政策措施落实的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衔接配套措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打通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一是聚焦重点民生项目,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紧密衔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监控,健全监管机制,保障专项资金阳光透明运行;二是落实群众参保权益,健全医保基金信息系统,精准打击骗保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多措并举盘活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闲置资产,科学化提升国有资本收益,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四)持续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一是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系列举措,加强债券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二是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产业政策倾斜力度,推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范返贫长效机制;三是树立绿色健康发展理念,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健全水源地保护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水污染源的监管,切实保障饮水安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9-16

2020年8月,市审计局局长阚小阳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予以公告。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平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二是非税收入未应收尽收;三是部分市级专项资金未支出;四是预备费使用不规范;五是超范围安排地方教育附加支出;六是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七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查不严    。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数据审计方法对全市144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并重点对包括31个政府组成部门在内的50个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实施了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二是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规范;三是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是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五是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有待加强。此外,审计还发现个别部门经济业务未及时入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绩效跟踪监控不到位和项目管理不合规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及时、精准、直达、安全、绩效目标要求,促进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台安油泥坑塘治理、羊耳峪垃圾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点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油泥坑塘清运项目管理不规范;二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三是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四是农业专项补助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为推动完善医保政策制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县新农合政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困难群众未参保参合和保险公司少赔付大病保险等问题;二是县基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存在重复参保参合、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和违规报销等问题。三是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合理,存在违规收取床位费和违背性别规则开药等问题;四是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存在编造虚假病例、异地结算后重复报销和利用死亡参保人员身份报销等问题;五是县级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存在未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住院”制度和药品报销价格最高限价制度等问题。

(二)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专项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检、法机关权利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对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的管理,2019年对立山法院和千山法院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收缴不合规,存在违规审批缓交、免交诉讼费和应收未收诉讼费、申请执行费等问题;二是执行款管理不规范,存在未设置台账和返还不及时等问题;三是罚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有待加强,存在罚金上缴不及时和重复收取保证金等问题;四是涉案财物监管不严,存在办案部门自行保管涉案物品和涉案款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三)国有闲置资源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紧紧围绕“摸清家底、保障权益、揭示问题、分析原因、促进盘活”的总体思路,对全市国有闲置资源的规模、状况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政府投资建设的回迁房和保障房小区的商业网点闲置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销售房款长期未清收;二是未及时收缴代建费及保障房租金;三是未合理确认销售面积造成国有收益损失和潜在损失;四是个别乡镇收取代建费未上缴财政;五是个别国有房产被长期非法占用。

五、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务跟踪审计情况

为掌握政府债务规模,了解政府债务运行风险,督促实现政府债务资金绩效和政策目标,对政府债务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挪用债券资金;二是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进一步突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三年规划总体要求,对照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对全市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已销号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万元,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是个别县产业项目安排不合理,存在未向贫困村或贫困人口倾斜的问题;三是三个乡镇11户已脱贫和3户预脱贫贫困户,仍饮用自家井水,水质未进行检测,饮水安全未得到保障;四是个别县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不精准的问题;五是个别县开展对农村贫困户家庭远程技术教育培训,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就业培训方式不规范;六是个别乡镇存在脱贫后返贫风险大的问题。

(三)环保资金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政府投入环保资金使用和全市36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家污水处理厂存在多支付污水处理费的问题;二是9家污水处理厂大量污泥长期露天存放,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部分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四是部分水源地内污染源管控不力;五是部分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相对薄弱。

六、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以来,对审计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以及基层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已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7起、移送其他相关部门13起。目前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5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6人,并对相关违规资金进行了追缴。

七、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预算科学化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及时足额下达预算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推动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二是加快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强考核、勤对接、促执行”的动态预算支出进度管理机制,切实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协作配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评估,梳理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二是切实履行政策措施落实的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衔接配套措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打通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一是聚焦重点民生项目,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紧密衔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监控,健全监管机制,保障专项资金阳光透明运行;二是落实群众参保权益,健全医保基金信息系统,精准打击骗保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多措并举盘活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闲置资产,科学化提升国有资本收益,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四)持续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一是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系列举措,加强债券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二是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产业政策倾斜力度,推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范返贫长效机制;三是树立绿色健康发展理念,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健全水源地保护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水污染源的监管,切实保障饮水安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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