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鞍山市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
(第3批)
信息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
序号受理编号责任单位举报内容重点关注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办理备注
1LN2020LD0916AS01岫岩县  举报正翔矿业、建强矿业、北海集团分厂、合力矿业,长期污染地下水、河水。不属实  经核实,被投诉的四家企业均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古洞村,分别是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鞍山钧益矿业有限公司(原名为鞍山市建强矿业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祥瑞矿业有限公司宝利丰方解石矿(矿山)(原名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发方解石矿)、岫岩满族自治县合力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原名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兴合镁矿)。
  经现场核查,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祥瑞矿业有限公司宝利丰方解石矿(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合力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为采矿企业,企业的采矿手续、环保手续完备,开采的矿石品种为方解石和菱镁石,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祥瑞矿业有限公司宝利丰方解石矿(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合力矿业有限公司(矿山),矿区内均有排水沟和沉淀池,矿区雨水可通过排水沟流出采场并进入沉淀池,经过沉淀池收集后的雨水用于洒水车抑尘。鞍山钧益矿业有限公司,为活性氧化钙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用水。综上,以上四家企业不产生工业废水。故举报正翔矿业、建强矿业、北海集团分厂、合力矿业长期污染地下水、河水情况不属实。
已办结。

2LN2020LD0916AS02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高新区、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协办  反映齐大山铁矿企业,翻矿石噪音扰民(凌晨4点左右放炮产生噪声和振动),粉尘严重污染环境,精矿粉污染土地。部分属实  经查,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分公司北部倒装场(以下简称“倒装场”)位于千山区齐大山镇樱桃村东南部,1997年建成投产。目前,该场有汽车翻卸矿石、反铲作业、振动放矿等生产环节,产生噪声和粉尘扰民。企业采矿区爆破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因此,凌晨4点左右放炮产生噪声和振动不属实。针对精矿粉污染土地问题。经现场核实,齐大山分公司精矿粉通过管线运输,由齐大山分公司选矿区经过桃山村到达鞍钢集团厂区。没有精矿粉管线经过该村。  正在办理。   
  2020年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倒装场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鞍环监委字(2020)第227号(1/2))数据显示昼间时段(62.1dB(A)超标2.1dB(A))噪声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立案处罚中。倒装场车辆翻卸过程中严格执行落斗复位后再运行,防止车斗后箱板撞击车斗产生噪声。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水喷淋设施正常运行。运输道路加密洒水频次,保持地面湿润。


3LN2020LD0916AS03台安县  台安县三粮库东大墙外,附近居民排泄臭水明沟,水体黑臭,污染环境。另外,反映粮库里面有废品收购点,打包废品产生噪声污染,每天凌晨3:00左右,持续两年。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沟位于台安县城乡结合部八角台街道蔬菜村,全长约1.6公里,沟底宽约2米,现为一条雨排沟。水体黑臭主要是由于周边居民向沟内倾倒垃圾和排水沟排水坡度不足导致排水不畅而造成的,反映情况属实。
  台安县韩全便民废品收购站位于台安县三粮库院内,有一台重约15吨的打包机,每天上午9点钟以后开始进行打包作业,而不是凌晨3点开始加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防治法》中早6点至晚10点期间加工的规定,反映情况不属实。
  已办结   
  1.台安县城市建设集团已于2020年9月17日对沟内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将沟内污水抽干。待冬季结冰后对该沟进行清淤,预计今年12月底前可完成清淤工作,2021年5月1日前将雨排管网铺设完成,填平此沟。
  2.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箱,定期清运,防止周边居民将垃圾乱堆乱放。
  3.八角台街道将对周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管理,确保村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4LN2020LD0916AS04铁西区  铁西开发区兴盛南路294栋2单元负一层有水泵加压站,24小时工作,噪声扰民。对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处理结果不满意。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9月17日,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万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永发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核实,兴盛南路294栋居民楼南侧5米左右,有一个水泵加压站,一共地下二层,水泵安置在地下二层,离地面6-7米,加压站一楼房间北墙外有一排气扇。为保障居民供水,水泵24小时工作,水泵加压站北墙外的排气扇是间歇性运行,由于该排气扇老旧并朝向居民楼,导致噪音扰民,综合来看噪音来源应该是水泵与排风扇噪音共同作用的结果。
  已办结。 
  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对万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2020年9月18日下午,万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已将北墙上的排气扇转移到西墙,并安装了新的低噪声排气扇,当天完成。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委托精诚检测公司对水泵加压站新安装的排气扇进行检测,根据两天昼夜间检测结果:白天泵房噪声达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夜间泵房排风扇开启时为56分贝,风扇关闭时52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夜间居民楼一米处为50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根据检测结果,铁西区综合执法局责令泵房主管单位铁西区万家房产置业公司,夜间禁止运行泵房排风扇,对泵房水泵实施噪声降噪治理,采取全封闭隔音设施,9月25日前整改完毕。


5LN2020LD0916AS05岫岩县  正翔矿业,1.将生产黑水排到村河水中。2.土窑黑烟造成空气污染。3.超载重货车产生噪声污染。4.过往车辆尘土产生空气污染。部分属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岫岩县大房身镇古洞村。主要产品为轻烧镁粉、氧化钙粉。
  1.该公司将生产黑水排到村河水中情况不属实。经查,排入村河中的水实为冲洗路面用水。企业目前4座轻烧窑处于停产状态,8座石灰竖窑中4座正在生产。该公司无生产性废水产生。2020年6月15日,该公司对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在冲洗路面灰尘时由于水量过大导致部分冲洗路面的废水流入到公司旁小河中。
  2.该公司土窑黑烟造成空气污染情况不属实。经查,该公司轻烧窑于2019年10月停产至今,8座石灰竖窑中4座正在生产,2020年9月18日监测站对该公司石灰竖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进行现场监测,现场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石灰竖窑属于达标排放。
  3.超载重货车产生噪声污染,过往车辆尘土产生空气污染属实。经查,投诉问题涉及道路位于大房身镇古洞村农村公路龙山线,是通往古洞村山头堡子组的一条村级公路,2012年修建的黑色路面。因该线路有矿山企业,重载车辆较多,道路使用年限较长,路面产生较大破损,车辆通过时产生噪声。
  4.岫岩县交通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辆存在遗撒造成道路扬尘问题。 
  已办结。
  1.岫岩县责令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非生产环节产生废水直排河道现象发生。
  2.针对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在道路沿线安装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提示标志标识,并安排路政工作人员定期到龙山线开展路政巡查,切实解决交通噪声污染问题。
  3.针对遗撒污染及道路扬尘问题,已安排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每天对该道路进行洒水作业,确保路面不发生扬尘问题。计划2021年对龙山线路面进行修缮。    


6LN2020LD0916AS06市住建局  羊耳峪垃圾场垃圾气味难闻(特别是雨天),影响居民生活。部分属实  鞍山市羊耳峪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镇谢家房身村羊耳峪。该场建成于1997年12月, 1998年7月正式启用。设计库容1100万吨,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200吨,现每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建设使用年限20年。经调查,该场的填埋区域接近山体顶部,在夏季气温高、气压低的情况下,异味容易扩散至周边地区,特别是处于下风向距垃圾填埋场较近的居民小区。今年6月份启用大孤山生活垃圾中转站,在夏季高温天气情况下,将需要进入羊耳峪垃圾场的生活垃圾暂时存放在大孤山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到冬季再转运到羊耳峪垃圾场,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味的产生和扩散。同时,转运站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卫生填埋,并高于行业标准进行日常的异味治理工作。  已办结。
  2018年至今一直沿用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期间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解决羊耳峪垃圾场异味问题,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针对夏季高温极端天气(下雨气压低、高温湿度大)的应对措施:
  1.增加覆盖土厚度。增加到40cm;
  2.提高除臭剂喷洒浓度。针对垃圾运输车倾倒垃圾时一车一喷的除臭剂喷洒浓度已经提高到1:75;
  3.及时覆土覆膜。每天晚上完成当天的填埋作业后,在覆盖土上再喷洒一层除臭剂,然后再覆盖临时膜,覆盖后再在膜上喷洒一层除臭剂。实现库区内PE膜全覆盖,达到全密闭管理;
  4.加大沼气抽取力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标高180米作业平台区域打井工作,打井109口,加大沼气抽取力度,使垃圾堆体形成负压,减少异味的扩散;
  5.实施雨污分流工程。今年5月份,羊耳峪垃圾场雨污分流功能已经达到设计要求;
  6.实施大孤山垃圾转运站工程。大孤山垃圾转运站已于2020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在夏季高温天气情况下,将需要进入羊耳峪垃圾场的生活垃圾暂时存放在大孤山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到冬季再转运到羊耳峪垃圾场。转运站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卫生填埋,并高于行业标准进行日常的异味治理工作,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味的产生和扩散。
  7.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鞍山市腾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今年10月下旬启用,届时,羊耳峪垃圾卫生填埋场也将同时封场,异味扰民问题将得到解决。


7LN2020LD0916AS07立山区  深沟寺北国之春小区部分居民将小区南墙外山坡上草坪、树木破坏修建停车位。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地址位于立山区深北街道果园社区北国知春小区A8号楼1楼南侧院外,经现场确认,原地址为近2000立方米建筑垃圾和黄土,没有绿地草坪和树木,破坏草坪和树木不属实,因垃圾已严重影响一楼住户日常采光及生活,1楼8户居民集资10万余元将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该处已被多户居民铺设为混凝土地面,供停车使用属实。2020年9月18日,经市自然资源局确认,该处规划图纸显示该处为25米宽住宅用地,现闲置。
已办结。

8LN2020LD0916AS08市卫健委牵头办理,铁东区、市住建局协办    鞍钢集团口腔医院将医院垃圾堆至东门附近,外排黑水到地面上。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市卫健委现场检查,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口腔分院东门附近未见医疗废物堆放,该院有污水处理设备,运转正常,对医院污水进行了每月一次的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市住建局会同铁东区环卫中心立即到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口腔分院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外排黑水,未发现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已办结

9LN2020LD0916AS09市公安局牵头办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办  居民反映:一辆辽C00286破旧大客车,经常在早7点前和晚5点前在千山中路主干道上行驶,汽车尾气冒黑烟,污染空气。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该车属于鞍山市妇儿医院。     已办结。
  9月18日交管局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对该车进行了尾气检验。经检测,该车尾气超标,标准值为7.80,该车为8.66。交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十条,对该车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200元,不扣分)。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其15日内整改,如果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对其进行再次处罚。整改期间,禁止其上路行驶。


10LN2020LD0916AS10铁东区  居民反映附近日月港洗浴中心从早到晚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扰民。不属实  经查,日月港洗浴中心新冠疫情期间处于停业状态,在此期间曾有群众投诉噪声扰民。执法人员要求该洗浴经营者在疫情结束后找相关有资质公司进行环保噪音检测。2020年3月27日,该洗浴中心委托辽宁胜洁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检测报告(辽胜检(W)2020年87号(1/3))显示附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2020年9月16日晚执法人员现场开启风机时无声音过载噪音等现象。
已办结。

11LN2020LD0916AS11高新区  高新区皇冠壹品小区缺少安全围挡,建筑垃圾遍地。不属实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9月17日,高新区城建办到皇冠一品施工现场开展调查。关于“缺少安全围挡”问题,经调查核实,皇冠壹品6.1期工程施工期间按规定设置了围挡,目前,主体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与玉岱美庐小区之间的外围道路平整硬化、小区绿化作业施工。经高新区城建办同意,施工单位已将小区外围施工路段两端进行封堵,不允许车辆通行;关于“建筑垃圾遍地”问题,原来在皇冠壹品“6.1”期工地东侧有一些建筑及生活垃圾堆积,2020年9月15日,已清理完毕。与玉岱美庐小区之间的外围道路平整硬化、小区绿化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产日清。已办结。

12LN2020LD0916AS12岫岩县  举报人称岫岩县前营镇削山占道,建楼、地下展销厅和停车场,破坏耕地。不属实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被投诉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新屯村夏隈组的“唐帅艺术馆”。该艺术馆总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展厅(包括地下展厅)、办公室、图书室、接待室等。
  该项目于2017年7月开始建设,建设时没有办理完土地、林地审批手续和城乡规划许可证,存在未批先建和违法占用土地和林地问题。经落实地类,该艺术馆总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722.7平方米(非基本农田)、林地858平方米、城镇及工矿用地2421.1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14.2平方米。
  针对企业违法占用林地问题,2017年1月12日,岫岩县自然资源中心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林政罚款8580元,限期六个月恢复林地。目前,已恢复林地352平方米;剩余506平方米林地,于2018年11月28日获得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该问题已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完毕。
  针对企业违法占用土地问题, 2018年7月9日,岫岩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岫国土资罚字〔2018〕第179号):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158平方米集体土地;二是没收非法占用的736.8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对其非法占用的耕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14454元;对其非法占用的非耕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24352元,合计罚款人民币38806元。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第一项和第三项处罚内容,第二项处罚内容由岫岩县国资局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价值为882.907万元,该公司已将房屋处置款882.907万元上缴县财政。目前,该项目用地地块已取得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辽政地〔2020〕117号)。
  2020年9月17日,经岫岩县自然资源局及县自然资源中心现场核查,该企业没有新的违法占用林地和土地问题。
已办结

13LN2020LD0916AS13经开区  鞍山市银马热熔浸铝公司从1997年生产(镀锌)至今,无处理将化学废液(物)倾倒在生产车间(南向10米左右)的坑里。举报人怀疑污染附近村民饮用水井。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经现场检查,化学废液未处理的问题属实。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位置无坑塘,“倾倒在生产车间(南向10米左右)的坑里”不属实。2020年8月24日以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的废酸存放于位于厂内车间西北侧废酸暂存池内,废酸暂存池尺寸为10米*1.3米*1.4米,低层设置防酸水泥,暂存池上方采取1cm厚玻璃钢树脂结构罩。但目前,该厂并没有将化学废液交由危废处理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而是存放于废酸暂存池。
    2.针对举报人怀疑污染附近村民饮用水井的问题。鞍山市银马热熔浸铝有限公司厂区内南侧员工休息室和废弃小厂房中间有一眼水井;厂区西北墙外50米处有一眼水井,为当地村民所有。9月17日,经开区管委会委托辽宁衫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两处水井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为:鞍山市银马热熔浸铝有限公司厂区内pH 值7.34 、锌0.850 mg/L;二台子村徐家pH 值7.52 、锌0.980 mg/L (辽杉环监(WT)2020 第264 号(1/3)),符合饮用水饮用标准。    
  正在办理。
  9月16日接到案件后,经开区要求该厂立即对暂存的化学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目前,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公安机关正在对该企业涉嫌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鞍山市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 (第3批)
信息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9-21
序号受理编号责任单位举报内容重点关注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办理备注
1LN2020LD0916AS01岫岩县  举报正翔矿业、建强矿业、北海集团分厂、合力矿业,长期污染地下水、河水。不属实  经核实,被投诉的四家企业均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古洞村,分别是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鞍山钧益矿业有限公司(原名为鞍山市建强矿业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祥瑞矿业有限公司宝利丰方解石矿(矿山)(原名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发方解石矿)、岫岩满族自治县合力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原名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兴合镁矿)。
  经现场核查,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祥瑞矿业有限公司宝利丰方解石矿(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合力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为采矿企业,企业的采矿手续、环保手续完备,开采的矿石品种为方解石和菱镁石,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祥瑞矿业有限公司宝利丰方解石矿(矿山)、岫岩满族自治县合力矿业有限公司(矿山),矿区内均有排水沟和沉淀池,矿区雨水可通过排水沟流出采场并进入沉淀池,经过沉淀池收集后的雨水用于洒水车抑尘。鞍山钧益矿业有限公司,为活性氧化钙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用水。综上,以上四家企业不产生工业废水。故举报正翔矿业、建强矿业、北海集团分厂、合力矿业长期污染地下水、河水情况不属实。
已办结。

2LN2020LD0916AS02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高新区、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协办  反映齐大山铁矿企业,翻矿石噪音扰民(凌晨4点左右放炮产生噪声和振动),粉尘严重污染环境,精矿粉污染土地。部分属实  经查,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分公司北部倒装场(以下简称“倒装场”)位于千山区齐大山镇樱桃村东南部,1997年建成投产。目前,该场有汽车翻卸矿石、反铲作业、振动放矿等生产环节,产生噪声和粉尘扰民。企业采矿区爆破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因此,凌晨4点左右放炮产生噪声和振动不属实。针对精矿粉污染土地问题。经现场核实,齐大山分公司精矿粉通过管线运输,由齐大山分公司选矿区经过桃山村到达鞍钢集团厂区。没有精矿粉管线经过该村。  正在办理。   
  2020年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倒装场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鞍环监委字(2020)第227号(1/2))数据显示昼间时段(62.1dB(A)超标2.1dB(A))噪声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立案处罚中。倒装场车辆翻卸过程中严格执行落斗复位后再运行,防止车斗后箱板撞击车斗产生噪声。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水喷淋设施正常运行。运输道路加密洒水频次,保持地面湿润。


3LN2020LD0916AS03台安县  台安县三粮库东大墙外,附近居民排泄臭水明沟,水体黑臭,污染环境。另外,反映粮库里面有废品收购点,打包废品产生噪声污染,每天凌晨3:00左右,持续两年。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沟位于台安县城乡结合部八角台街道蔬菜村,全长约1.6公里,沟底宽约2米,现为一条雨排沟。水体黑臭主要是由于周边居民向沟内倾倒垃圾和排水沟排水坡度不足导致排水不畅而造成的,反映情况属实。
  台安县韩全便民废品收购站位于台安县三粮库院内,有一台重约15吨的打包机,每天上午9点钟以后开始进行打包作业,而不是凌晨3点开始加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防治法》中早6点至晚10点期间加工的规定,反映情况不属实。
  已办结   
  1.台安县城市建设集团已于2020年9月17日对沟内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将沟内污水抽干。待冬季结冰后对该沟进行清淤,预计今年12月底前可完成清淤工作,2021年5月1日前将雨排管网铺设完成,填平此沟。
  2.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箱,定期清运,防止周边居民将垃圾乱堆乱放。
  3.八角台街道将对周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管理,确保村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4LN2020LD0916AS04铁西区  铁西开发区兴盛南路294栋2单元负一层有水泵加压站,24小时工作,噪声扰民。对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处理结果不满意。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9月17日,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万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永发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核实,兴盛南路294栋居民楼南侧5米左右,有一个水泵加压站,一共地下二层,水泵安置在地下二层,离地面6-7米,加压站一楼房间北墙外有一排气扇。为保障居民供水,水泵24小时工作,水泵加压站北墙外的排气扇是间歇性运行,由于该排气扇老旧并朝向居民楼,导致噪音扰民,综合来看噪音来源应该是水泵与排风扇噪音共同作用的结果。
  已办结。 
  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对万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2020年9月18日下午,万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已将北墙上的排气扇转移到西墙,并安装了新的低噪声排气扇,当天完成。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委托精诚检测公司对水泵加压站新安装的排气扇进行检测,根据两天昼夜间检测结果:白天泵房噪声达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夜间泵房排风扇开启时为56分贝,风扇关闭时52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夜间居民楼一米处为50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根据检测结果,铁西区综合执法局责令泵房主管单位铁西区万家房产置业公司,夜间禁止运行泵房排风扇,对泵房水泵实施噪声降噪治理,采取全封闭隔音设施,9月25日前整改完毕。


5LN2020LD0916AS05岫岩县  正翔矿业,1.将生产黑水排到村河水中。2.土窑黑烟造成空气污染。3.超载重货车产生噪声污染。4.过往车辆尘土产生空气污染。部分属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正翔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岫岩县大房身镇古洞村。主要产品为轻烧镁粉、氧化钙粉。
  1.该公司将生产黑水排到村河水中情况不属实。经查,排入村河中的水实为冲洗路面用水。企业目前4座轻烧窑处于停产状态,8座石灰竖窑中4座正在生产。该公司无生产性废水产生。2020年6月15日,该公司对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在冲洗路面灰尘时由于水量过大导致部分冲洗路面的废水流入到公司旁小河中。
  2.该公司土窑黑烟造成空气污染情况不属实。经查,该公司轻烧窑于2019年10月停产至今,8座石灰竖窑中4座正在生产,2020年9月18日监测站对该公司石灰竖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进行现场监测,现场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石灰竖窑属于达标排放。
  3.超载重货车产生噪声污染,过往车辆尘土产生空气污染属实。经查,投诉问题涉及道路位于大房身镇古洞村农村公路龙山线,是通往古洞村山头堡子组的一条村级公路,2012年修建的黑色路面。因该线路有矿山企业,重载车辆较多,道路使用年限较长,路面产生较大破损,车辆通过时产生噪声。
  4.岫岩县交通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辆存在遗撒造成道路扬尘问题。 
  已办结。
  1.岫岩县责令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非生产环节产生废水直排河道现象发生。
  2.针对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在道路沿线安装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提示标志标识,并安排路政工作人员定期到龙山线开展路政巡查,切实解决交通噪声污染问题。
  3.针对遗撒污染及道路扬尘问题,已安排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每天对该道路进行洒水作业,确保路面不发生扬尘问题。计划2021年对龙山线路面进行修缮。    


6LN2020LD0916AS06市住建局  羊耳峪垃圾场垃圾气味难闻(特别是雨天),影响居民生活。部分属实  鞍山市羊耳峪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镇谢家房身村羊耳峪。该场建成于1997年12月, 1998年7月正式启用。设计库容1100万吨,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200吨,现每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建设使用年限20年。经调查,该场的填埋区域接近山体顶部,在夏季气温高、气压低的情况下,异味容易扩散至周边地区,特别是处于下风向距垃圾填埋场较近的居民小区。今年6月份启用大孤山生活垃圾中转站,在夏季高温天气情况下,将需要进入羊耳峪垃圾场的生活垃圾暂时存放在大孤山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到冬季再转运到羊耳峪垃圾场,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味的产生和扩散。同时,转运站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卫生填埋,并高于行业标准进行日常的异味治理工作。  已办结。
  2018年至今一直沿用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期间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解决羊耳峪垃圾场异味问题,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针对夏季高温极端天气(下雨气压低、高温湿度大)的应对措施:
  1.增加覆盖土厚度。增加到40cm;
  2.提高除臭剂喷洒浓度。针对垃圾运输车倾倒垃圾时一车一喷的除臭剂喷洒浓度已经提高到1:75;
  3.及时覆土覆膜。每天晚上完成当天的填埋作业后,在覆盖土上再喷洒一层除臭剂,然后再覆盖临时膜,覆盖后再在膜上喷洒一层除臭剂。实现库区内PE膜全覆盖,达到全密闭管理;
  4.加大沼气抽取力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标高180米作业平台区域打井工作,打井109口,加大沼气抽取力度,使垃圾堆体形成负压,减少异味的扩散;
  5.实施雨污分流工程。今年5月份,羊耳峪垃圾场雨污分流功能已经达到设计要求;
  6.实施大孤山垃圾转运站工程。大孤山垃圾转运站已于2020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在夏季高温天气情况下,将需要进入羊耳峪垃圾场的生活垃圾暂时存放在大孤山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到冬季再转运到羊耳峪垃圾场。转运站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卫生填埋,并高于行业标准进行日常的异味治理工作,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味的产生和扩散。
  7.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鞍山市腾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今年10月下旬启用,届时,羊耳峪垃圾卫生填埋场也将同时封场,异味扰民问题将得到解决。


7LN2020LD0916AS07立山区  深沟寺北国之春小区部分居民将小区南墙外山坡上草坪、树木破坏修建停车位。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地址位于立山区深北街道果园社区北国知春小区A8号楼1楼南侧院外,经现场确认,原地址为近2000立方米建筑垃圾和黄土,没有绿地草坪和树木,破坏草坪和树木不属实,因垃圾已严重影响一楼住户日常采光及生活,1楼8户居民集资10万余元将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该处已被多户居民铺设为混凝土地面,供停车使用属实。2020年9月18日,经市自然资源局确认,该处规划图纸显示该处为25米宽住宅用地,现闲置。
已办结。

8LN2020LD0916AS08市卫健委牵头办理,铁东区、市住建局协办    鞍钢集团口腔医院将医院垃圾堆至东门附近,外排黑水到地面上。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市卫健委现场检查,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口腔分院东门附近未见医疗废物堆放,该院有污水处理设备,运转正常,对医院污水进行了每月一次的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市住建局会同铁东区环卫中心立即到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口腔分院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外排黑水,未发现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已办结

9LN2020LD0916AS09市公安局牵头办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办  居民反映:一辆辽C00286破旧大客车,经常在早7点前和晚5点前在千山中路主干道上行驶,汽车尾气冒黑烟,污染空气。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该车属于鞍山市妇儿医院。     已办结。
  9月18日交管局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对该车进行了尾气检验。经检测,该车尾气超标,标准值为7.80,该车为8.66。交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十条,对该车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200元,不扣分)。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其15日内整改,如果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对其进行再次处罚。整改期间,禁止其上路行驶。


10LN2020LD0916AS10铁东区  居民反映附近日月港洗浴中心从早到晚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扰民。不属实  经查,日月港洗浴中心新冠疫情期间处于停业状态,在此期间曾有群众投诉噪声扰民。执法人员要求该洗浴经营者在疫情结束后找相关有资质公司进行环保噪音检测。2020年3月27日,该洗浴中心委托辽宁胜洁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检测报告(辽胜检(W)2020年87号(1/3))显示附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2020年9月16日晚执法人员现场开启风机时无声音过载噪音等现象。
已办结。

11LN2020LD0916AS11高新区  高新区皇冠壹品小区缺少安全围挡,建筑垃圾遍地。不属实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9月17日,高新区城建办到皇冠一品施工现场开展调查。关于“缺少安全围挡”问题,经调查核实,皇冠壹品6.1期工程施工期间按规定设置了围挡,目前,主体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与玉岱美庐小区之间的外围道路平整硬化、小区绿化作业施工。经高新区城建办同意,施工单位已将小区外围施工路段两端进行封堵,不允许车辆通行;关于“建筑垃圾遍地”问题,原来在皇冠壹品“6.1”期工地东侧有一些建筑及生活垃圾堆积,2020年9月15日,已清理完毕。与玉岱美庐小区之间的外围道路平整硬化、小区绿化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产日清。已办结。

12LN2020LD0916AS12岫岩县  举报人称岫岩县前营镇削山占道,建楼、地下展销厅和停车场,破坏耕地。不属实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被投诉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新屯村夏隈组的“唐帅艺术馆”。该艺术馆总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展厅(包括地下展厅)、办公室、图书室、接待室等。
  该项目于2017年7月开始建设,建设时没有办理完土地、林地审批手续和城乡规划许可证,存在未批先建和违法占用土地和林地问题。经落实地类,该艺术馆总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722.7平方米(非基本农田)、林地858平方米、城镇及工矿用地2421.1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14.2平方米。
  针对企业违法占用林地问题,2017年1月12日,岫岩县自然资源中心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林政罚款8580元,限期六个月恢复林地。目前,已恢复林地352平方米;剩余506平方米林地,于2018年11月28日获得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该问题已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完毕。
  针对企业违法占用土地问题, 2018年7月9日,岫岩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岫国土资罚字〔2018〕第179号):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158平方米集体土地;二是没收非法占用的736.8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对其非法占用的耕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14454元;对其非法占用的非耕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24352元,合计罚款人民币38806元。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第一项和第三项处罚内容,第二项处罚内容由岫岩县国资局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价值为882.907万元,该公司已将房屋处置款882.907万元上缴县财政。目前,该项目用地地块已取得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辽政地〔2020〕117号)。
  2020年9月17日,经岫岩县自然资源局及县自然资源中心现场核查,该企业没有新的违法占用林地和土地问题。
已办结

13LN2020LD0916AS13经开区  鞍山市银马热熔浸铝公司从1997年生产(镀锌)至今,无处理将化学废液(物)倾倒在生产车间(南向10米左右)的坑里。举报人怀疑污染附近村民饮用水井。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经现场检查,化学废液未处理的问题属实。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位置无坑塘,“倾倒在生产车间(南向10米左右)的坑里”不属实。2020年8月24日以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的废酸存放于位于厂内车间西北侧废酸暂存池内,废酸暂存池尺寸为10米*1.3米*1.4米,低层设置防酸水泥,暂存池上方采取1cm厚玻璃钢树脂结构罩。但目前,该厂并没有将化学废液交由危废处理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而是存放于废酸暂存池。
    2.针对举报人怀疑污染附近村民饮用水井的问题。鞍山市银马热熔浸铝有限公司厂区内南侧员工休息室和废弃小厂房中间有一眼水井;厂区西北墙外50米处有一眼水井,为当地村民所有。9月17日,经开区管委会委托辽宁衫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两处水井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为:鞍山市银马热熔浸铝有限公司厂区内pH 值7.34 、锌0.850 mg/L;二台子村徐家pH 值7.52 、锌0.980 mg/L (辽杉环监(WT)2020 第264 号(1/3)),符合饮用水饮用标准。    
  正在办理。
  9月16日接到案件后,经开区要求该厂立即对暂存的化学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目前,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公安机关正在对该企业涉嫌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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